为进一步优化裁判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裁判执裁水平,经与中国足协裁委会、地方会员协会以及相关专家充分协商论证,中国足球协会3月12日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2026年中国足协裁判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提出,在职业联赛裁判人员年度升降级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动态升降级制度,以增强裁判人员主动学习提升的紧迫感,提高参与执裁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裁判员招募制度,通过比赛实践考评,将低级别联赛中年轻、有培养潜力的优秀裁判员动态升级至更高级别联赛执裁。另外还将建立优秀精英裁判员培养机制。对中国足协未来精英裁判员序列中表现优异者,实行裁判讲师分模块指导、持续追踪考察培养的模式。
措施还提出,将持续改进完善裁判评议工作流程,扩充评议专家库,采用“固定专家+动态专家”的方式开展评议,并结合国际足联专家鉴定制度,在保障评议工作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重点提升评议的一致性和与国际尺度接轨的准确性。
措施中还提及了女子裁判、五人制裁判、社会足球赛事裁判等群体。其中包括建立初步可行的女子裁判人员、五人制裁判人员分级体系和升降级管理细则;加大中冠联赛等社会赛事裁判员的培训、考核和认证力度,以满足快速发展的中冠联赛等社会赛事对裁判执裁工作的更高需求。
另外,在裁判培训选拔、报名名额分配、国际级裁判培养等方面,将采取适当政策,统筹重点资源,挖掘和培养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裁判人才,扶植西部发展,拓宽人才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