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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播电视台 | 广东筑牢消费维权法治底座 助力一流消费环境建设

2026-08-11 16:10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视频)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广东是消费大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消费领域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显现。立足民生所需、顺应民生所向、解决民生所盼,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了两部重磅法规,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3月,宋女士通过某机构举办的“健康快车”网上医学讲座,购买“康脉饮”等多个产品,消费3万多元。服用后发现毫无效果,遂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要求退货。


消费者 宋女士:“那个产品说治高血压、糖尿病非常好,吃了一段时间没什么效果的。有一部分没吃完,看看能不能帮我调解一下,能不能退?”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与法务部副部长 蒋露:“支付凭证和一些收据给我们看一下,我们先帮您核实一下这个经营者主体的信息。如果它有涉及虚假宣传这么一个违法的情况,那么我们消委会也会把这个违法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去处理。”


经调解,商家同意对剩余未食用产品予以退款。5天后,宋女士收到退款。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与法务部部长 林雅莹:“经营者刻意对所售商品或服务作模糊化表述,或者绕开平台、门店,以专家讲座、免费旅游、喝早茶等形式,或者私域直播的形式,向老年消费者进行推销,导致虚假宣传行为的证据难以获得和固定。”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全国省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率先对老年消费群体作出特别保护制度安排,对相关服务规范作出专门规定,体现了对老年群体的特别关爱。



广东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广州市少年宫党委书记 魏晓丽:“‘一老一小’一直是我们特别关注的两个板块的群体。那对于老年人群体,现在是新增了线下可以‘7天无理由退费’这样的相应规定,应该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一个推进。”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预付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消费者面临的侵权形式更加复杂多样,《条例》直面突出问题作出规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南方医科大学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吕群蓉:“平台信息不透明、评价机制不完善、算法推荐和差异化定价,让消费者看不明白。针对这些问题,《条例》从制度层面,对网络评价、算法定价、个人信息保护等做出回应。”


此外,省人大还同步制定出台《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这是全国首部针对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的专项立法,为大湾区建设国际消费枢纽、打造全球领先的消费环境标杆筑牢制度底座。



香港丽丰控股高级副总裁 郭大坤:“足不出港澳就可以完成维权,打通地域、法规、渠道三个障碍,‘一站式’解决异地投诉找不到对口单位的难题。”



香港南山同乡会会长 深圳市京希礼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嘉发:“完善到跨境消费的保护机制,是大湾区软实力的体现,有助于打造我们世界湾区的消费品牌。”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重要立法项目,为制定“一条例一规定”,省人大先后组织召开11轮座谈会和论证会,征求意见17次,收集到1182条意见建议。同时,在广东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通过“粤当家”小程序、电子邮件等渠道提交了49条反馈意见。“一条例一规定”的诞生,正是广东在地方立法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例证。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李琼:“两部法规组合配套,同步制定、同时颁布、同期实施,形成“1+1>2”立法质效。以法治方式、创新举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和大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有望产生双重叠加效应。”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记者:王秀娟、谭然方、黄俊辉、秦一青、黎英杰

编辑:刘浩赟   责任编辑: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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