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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广东实践 | 剑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珠中江首部区域协同立法来了

2025-12-22 10:55 来源:南方+客户端


12月18日,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下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江门举行。规定是三市首次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开创了江门跨市立法协作的先河,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新闻发布会举行。任龙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珠海、中山、江门同在珠三角地区,同处珠江口西岸,是一个紧密相连的生态共同体。随着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固体废物产生量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给区域生态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固体废物污染扩散和防治问题,三地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制定了规定。


规定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创新。发布会介绍,三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同步立项、同步选题,同步起草、同步调研,同步发布、同步施行,确保立法工作协调推进。法规内容聚焦固体废物跨区域治理中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在危险废物跨市转移、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区域协同治理机制。


良法重在实施。发布会介绍,三市人大常委会将系统发力推动规定落地见效。标准化推进施行筹备,公布法规内容和施行时间,编印法规单行本,精准分发至各类主体,确保执法主体明晰职责边界,市场主体掌握合规要求。立体化开展法规宣传和普法,为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筑牢法治基础。同时,常态化强化协同监督,构建“全链条、跨区域”监督体系,确保法规刚性执行。


规定为推进珠江口西岸“无废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供了制度保障,更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中林表示,通过区域协同立法,可以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立相对统一的区域污染防治目标、标准和行动方案,实现区域环境治理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作,一体化推进区域生态改善,为珠西都市圈及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营造有利的生态环境。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 

记者:任龙

编辑:黄宇琴   责任编辑: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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