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开始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落地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实现系统性跃升。广东也正以法典施行为契机,为美丽广东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8月15日上午,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暨全国生态日主题示范宣传活动在中山举行。活动通过生态环境普法公益短视频、普法脱口秀表演等多元形式,系统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核心制度与实施要义,重点解读生态损害担责、系统修复治理、公益司法保护等关键法治内容。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教科副科长 张阳:将生态环境普法融入趣味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沉浸式普法。下一步我们也将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的平台,做好普法的宣贯落地。
据悉,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它将我国30多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整合,实现从诸法林立到总分统一的法治架构重塑。法典覆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全领域,确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原则,为地方落实生态保护责任提供了根本法治准绳。

法典倡议社区代表 植深晓:对于普通居民来说,我们首先要学法懂法,比如我们要主动了解关于噪声、油烟等等方面的管控,还有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的法律边界,要自觉守法践法,从日常的小事做起。
为保障法典平稳落地,广东已提前完成配套法规清理与衔接。省人大、省生态环境厅对牵头实施的10部省级地方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订五部、修改一部、废止三部、保留一部。新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也于8月15日同步施行,制度层面的立改废释协同推进,确保法典在广东实现无缝衔接、有效落地。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副局长 黄冠东:作为生态环境执法机关,我们将以法典作为根本遵循,严守执法规范,奋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向共赢。
随着法典正式施行,广东各地正围绕生态保护与法治实践展开积极探索。在大湾区中央湿地公园,红树林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展示区共建活动于昨天举行。展示区建成后,将成为集典型案例展示、法治宣传、自然科普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在粤西,茂名电白区人民法院发布覆盖全域红树林的红树林司法保护令,明确划定保护范围,列明10类严格禁止的破坏行为,通过司法约束保护红树林发展。在粤东,汕头市也联合多部门围绕法典要义、生态司法案例和绿色创业路径展开研学交流。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综合庭审判员 董世宁: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红树林生态巡护与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大家主动监督举报生态违法行为。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东发展的底色。今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水质等主要指标持续向好,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接下来,广东将以法典实施为新的起点,科学编制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依托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深化粤港澳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好南粤的绿水青山。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 范瑞:我们针对公众也会开展更加喜闻乐见、更加让大家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推动居民群众能够有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记者:韩晓飞 黄冉 谭富文 杨卓睿 汕尾台 茂名台
摄像:麦嘉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