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5日)上午,梅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霍阳同志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刘棕会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陆宝华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梁小艾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梢欢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侯秀平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卓君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国平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陆宝华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任命梁小艾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吴梢欢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徐琼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游思萍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国标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芃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伟松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伟华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南方日报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钟雄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