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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毕洪波为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9-08-06 20:48 来源:南方网 赫鹏翀

  8月6日上午,清远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决定人事任命事项。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毕洪波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毕洪波同志简历

  毕洪波,男,汉族,1974年8月生,山东潍坊人,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1993.09-1997.07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习

  1997.07-2001.02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秘书科科员(其间:1999.04-1999.10深圳签证办事处下基层锻炼)

  2001.02-2003.11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秘书科副科长

  2003.11-2005.01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警训科副科长

  2005.01-2008.02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警察训练科科长

  2008.02-2012.01 省公安厅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其间:2007.07--2008.12挂任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副局长)

  2012.01-2012.11 省公安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正处职)

  2012.11-2018.04 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处长

  2018.04-2019.07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2019.07-2019.08 清远市副市长人选

  2019.08 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赫鹏翀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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