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南方网> 新闻

深汕合作区公办学校秋季学位申请指南来了!

2020-07-29 16:18 来源:南方网 陶清清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公办学校秋季学位申请指南来了!

  7月28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公布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并发布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公办学校秋季学位申请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公办学校秋季学位申请指南

(仅适合南外(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使用)

(供家长阅读)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及以上,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含合作区户籍);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明),且连续参加深圳市或汕尾市海丰县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学校学区

  登录深汕网,点击公告通知,找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在附件中查询“深汕西中心学校学区图”。

  三、重要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请学位

  报名年级:小学一年级

  时间:7月28日—8月3日

  备注:8月3日上午11:30截止

  报名年级:初中一年级

  时间:7月28日—8月3日

  备注:8月3日上午11:30截止

  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https://www.wjx.cn/jq/77540565.aspx

  初中一年级入学申请:https://www.wjx.cn/jq/81306500.aspx

  注意:

  小学一年级在8月3日17:00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前往材料验核时间;

  初中一年级在8月3日17:00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前往材料验核时间;

  (二)申请材料验证

  报名年级:小学一年级

  时间:8月4日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报名年级:初中一年级

  时间:8月5日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材料验核地点: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厅(合作区大德路与创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

  补验材料时间

  报名年级:小学一年级

  时间:8月10日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报名年级:初中一年级

  时间:8月10日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补验材料地点:管委会仁和楼(1栋)大堂

  (三)公布录取名单及到校注册

  具体事宜及时间另行公告。

  四、资料准备(所有材料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一)

  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簿(须含户口首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

  2.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3.报名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或合作区卫健委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二)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大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口簿(须含户口首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明)》;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或《海丰县社会保障卡》;

  4.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户籍所在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三)

  台湾籍学位申请人

  1. 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四)

  港澳籍学位申请人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

  3.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或《海丰县社会保障卡》;

  5.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户籍所在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入学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证明材料

  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1.购房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或认购书及房款收据且入伙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0年12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2.购房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或认购协议书号”。

  3.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网上填表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商务公寓申请学位;以住宅公寓申请学位的,需出具深圳市无其他住房证明;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个家庭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个家庭的报名申请。

  5.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自建房,若能提供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网上填表时即可按“自建房”填写。

  6.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电子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网上填表时即可按“自建房”填写。

  7.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1年4月30日后。根据我区住房学位锁定规定,该住房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承租人和出租人需共同签名知晓学位锁定规定,需提供出租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申请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租房期间与签订日期一致的房租缴费流水单、水电费缴纳凭证。

  8.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1年4月30日(含),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0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9.在单位宿舍居住者,需提供单位入职证明、单位分房证明及学区居住证(明)。网上填表时 选择“单位宿舍”一栏。

  (二)计划生育材料

  1.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到户籍所在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证明以家庭为单位;

  2.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2类: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包括海丰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社保咨询电话96888。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②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A、B、C类);③由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④其他符合省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五)在合作区引进企业工作时长证明

  由合作区企事业单位提供入职证明、聘用合同、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六、报名、验核及录取

  温馨提醒: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父母务必保持网上填报电话的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一)报名

  小一学位:7月28日上午9:00-8月3日上午11:30,网上申请学位。

  初一学位:7月28日上午9:00-8月3日上午11:30,网上申请学位。

  我区南外(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报名工作将通过登录深汕网,点击公告通知,找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学位申请人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逐一填写,并下载附件填写表格,一同提交。

  (二)验核材料

  材料验核——

  报名年级:小学一年级

  时间:8月4日

  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报名年级:初中一年级

  时间:8月5日

  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材料验核地点:

  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厅(合作区大德路与创富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

  补验材料——

  报名年级:小学一年级

  时间:8月10日

  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报名年级:初中一年级

  时间:8月10日

  9:00-11:30(上午),2:30-5:30(下午)

  补验材料地点:

  管委会仁和楼(1栋)大堂

  入学申请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合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

  (三)录取

  8月24日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2020年南外(集团)深汕学校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4个班(45人/班),初一招生计划为4个班(50人/班)。招生录取最终以积分排序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公益民办学校。

  (四)注册

  学位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七、温馨提醒

  由于南外(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是公办学校,申请报名及入学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索要钱财的入学许诺均为不法行为,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指南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一)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学位;

  2.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八、体检

  新生应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咨询居住地所属社康中心);凡在2019年9月1日至到校注册前,幼儿园组织的,由公立医院进行过的体检,小学应认可结果。新生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或幼儿园不得指定体检医院。

  九、咨询与申诉

  (一)申诉

  如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到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反映。

  (二)咨询

  各位家长可登陆深汕网,点击“公告通知”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如需电话咨询,请在工作日拨打以下电话。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0755-22101017

  深汕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0755-22093890

  链接: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年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答家长问】

  1.在南外(集团)深汕学校学区红线外旁居住,能否就读该学校?

  答:不能,因为居住地不属于学区范围。

  2.在合作区不同企业上班的年限可以叠加吗?

  答:同一人在符合合作区科创局认定的引进高新企业工作年限可以叠加。

  3.父母一方所在企业在学区范围内,但单位宿舍不在学区范围内,是否具备入学资格?

  答:学区内的企业属于合作区科创局认定的引进高新企业,可以申请学位,住房不积分。

  4.住房地址是以居住证上的地址为准还是以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为准?

  答:原则上居住证地址与单位宿舍地址应一致。

  5.计划外生育的可否申请学位?

  答:持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

  6.转学插班学生的政策如何?

  答:2020年秋季只招收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7.收费标准如何?

  答:深汕西中心学校是公办学校,不收学费。

  8.对积分的分数有没有要求?

  答:依照当年招生计划数量,按照入学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9.是否有住宿和校车?

  答:学校没有安排住宿和校车。

  10.医疗保险是否算积分?

  答:医疗保险不是积分项目。

  11.购房和租房的积分能否累计?

  答:购房和租房的积分只能选一个进行积分,不能累计。

  12.如何才算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

  答:凭深圳市人才证明,享受深圳市、区人才政策。

  13.学区内的铺面能否申请学位?

  答:不接受购买、租赁铺面申请学位。

  14.学区招生没有招满,如果有剩余学位是否会考虑招学区外的孩子?

  答:执行合作区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办法,统筹调配。

  南方日报记者 陶清清 通讯员 申珊萱

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