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11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划定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南石头街道、南洲街道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并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详情如下: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南石头街道
1.南箕凌云一巷5、6、8、8-1号。
2.南箕中约东40号、42号。
(二)瑞宝街道
尚东峰景C栋。
(三)华洲街道
龙潭西环街西十四巷1号大院。
(四)昌岗街道
1.细岗路74号。
2.晓港东二马路13号。
3.福坛大街三巷6号,福坛大街3、4号前座和后座、6号之一。
4.合生帝景国际A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7号、192号。
2.江丽苑翠竹路30号。
3.赤岗二街1号大院7、8栋。
4.金豪嘉苑B栋。
(六)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花边世界A2栋,B3栋。
2.南珠广场南珠北街8号。
3.润泰大厦西塔。
4.逸景翠园东区翠羽居F座、荔影居B座。
5.叠彩园金桦轩3座。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
2.赤岗二街1号大院6、9—11栋。
3.金豪嘉苑A、C栋。
(二)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
(三)南石头街道
南约一巷5号,南箕凌云一巷5-1、9、10号。
(四)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
2.南珠广场北区。
3.润泰大厦。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
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17日7时起调整的区域
1.南石头街道星汇海珠湾星虹街7号5201-5206房、3-15层04房、17-32层04房、34-46层04房、48-55层04房。
2.南石头街道工业大道中404号大院2—5栋。
二、自2022年11月17日11时起调整的区域
南洲街道广州大道南以东,森语星园小区—后滘西大街—后滘西大街37巷以北,洋湾大道—潘鹤雕塑艺术园—后滘涌以南围成区域。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7时起,解除南石头街道工业大道中404号大院1栋、星汇海珠湾星虹街7号的临时管控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