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广州荔湾区8街道划定高风险区 白鹤洞街划定临时管控区

2022-11-27 21:12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11月27日,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自2022年11月27日起,荔湾区在东沙街、茶滘街、逢源街、白鹤洞街等地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通告全文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4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一)东沙街

  南漖村西社坊八巷10、12、16、20、22、26号;西社坊九巷8-10号。

  (二)茶滘街

  西滘二直街21-23号、25-30号。

  (三)逢源街

  恩洲北横街74号(富力广场T3栋)。

  (四)站前街

  站前路85号(上苑连锁酒店)。

  (五)白鹤洞街

  1.中海学仕里第3栋。

  2.中海花湾壹号C区C1栋。

  (六)石围塘街

  洞企石一巷17号之二、17号之一、17号、14号、14号之一、15号、19号、19号之一、21号、22号、23号、24号、26号、26号之一、30号。

  (七)桥中街

  江畔街2、4、6、8、10、12、14、16号,红楼街10号。

  (八)南源街

  源溪长星里13、15、17、19、20、22、24、26、28、28-1、30、32号、源溪四巷32号,南岸路96号之十五。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白鹤洞街:中海花湾壹号C区C2-C8栋。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刘竞宇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