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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

2020-09-20 07:23 来源:南方杂志 游霭琼

  科技特派员制度源于基层实践,创新于服务“三农”,是推动人才创新创业与“三农”需求相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该制度实施以来,广东对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进行了多项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多年来,广东累计向乡村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1.4万余人、1000余个团队,覆盖1300多个乡村产业,对接1118个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2190个,推广先进农业和农村实用技术4615项;培训农村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约63万人次,安置劳动力就业19.3万人,带动9.4万户农户增收,辐射带动824万人受益,在推动科技服务发展和助力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业现代化特别是提升农村科技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0年起,广东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先后出台《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改革实施方案》,将原来的“星期六工程师”探索做法以制度形式转化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4月15日,广东启动实施改革创新版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全国首个企业科技特派员线上精准对接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创造性引入“揭榜制”,推动科技特派员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精准对接、精准特派。

  经验:面向需求,构建科技特派员制度长效机制

  通过实践探索,广东在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方面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经验,这些经验对广东进一步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需求导向,服务发展。从“三农”和基层一线发展需求,特别是乡村脱贫攻坚需求出发,广东持续深入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千村大对接”行动。配合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需要,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扩展了制度服务领域,满足了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需求。

  二是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针对科研、发展两张皮问题,大胆尝试“揭榜制”,将政府项目立在企业需求上,把研究成果直接转化在企业车间,将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变成“定制化”的工作;针对特派员选用问题,破除“五唯”,英雄不问出处,凡是能有效响应并能切实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的科研工作者,不论职称高低、资历深浅均可揭榜响应,企业可以从多种解决方案中筛选出最符合企业需要的方案和最合适的科技特派人才。

  三是注重激励,加强引导。注重使用晋级、评价、待遇、保障等激励手段,引导广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并引导科技特派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服务。

  四是创新制度,注重长效。先后出台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并将特派员分为公益型和创业型,进行分类建设、差异激励。

  问题:仍未形成联动运作、团队合作打整体仗的态势

  尽管广东在制度落实与探索上走在全国前面,但科技特派员制度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与新时代的新需求仍有一定距离。

  一是队伍规模不够强大,未能有效服务需求。部分科技特派员责任心不强。有些科技特派员未能按要求投入到科技服务工作中去,对委派工作不热心,工作较被动。选派不够精准,有些被选派的服务人员在专业技能水平上不能满足科技特派员需求。团队协作不够,科技特派员基本上是单枪匹马在所派驻村开展工作,没能形成联动运作、团队合作打整体仗的态势。

  二是选派方式单一。目前,科技特派员大多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派遣,很少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组织力量没充分动员起来。

  三是部门联动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保障制度落地难,部分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履职不到位,未能积极主动协调特派员开展工作,本乡镇科技特派员跟踪管理、指导服务;派出单位支持派驻不力,科技特派员在原单位承担的任务普遍较多,无法腾出应有的时间做好派驻村科技帮扶工作。

  四是激励方式较为单一。市场激励、精神激励不足,考评机制、多方协同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此外,服务范围还不够广泛,市场动力不足,政府与市场尚未形成合力等。

  建议:多措并举,协同提升科技特派员制度效力

  结合新时代新需求,广东需要进一步发挥好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

  第一,多措并举,壮大做强队伍。拓宽选派渠道,灵活选派方式,以高层次人才为主,壮大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在做好原渠道选派方式的同时,实行网络认定和注册制度,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科技特派员。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广东省科技特派员”证书。优先在获得证书的人才中遴选科技副职、第一书记、对口服务贫困村的科技指导人员。加大选派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力度,强化对科技特派员的集中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政策、了解任务要求和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第二,需求导向,扩大服务范围。强化精准对接,注重选派领域、专业、层次与需求相匹配的人才担任科技特派员,真正把最优秀的科技人员选派到最需要的地方去。突出嫁接推广融合,加快服务领域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拓展,向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面拓展,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多领域、多区域落地生根。

  第三,集成创新,提高制度效力。认真总结20多年来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的经验和做法,突出集成创新,打造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广东版”,放大、提升科技特派员制度效益。一是建立多元协同激励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员团队依法依规立足自身专业、研发优势,积极领办创办各种涉农实体,以技术、资金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并按协议获取收益。二是创新扶持方式。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所服务的科技服务超市、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驿站等提供贷款支持和风险投资。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安排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项目资金,用好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放宽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四是探索管评方式。采取省统筹各类科技特派员资源,市(县)聘镇用模式。实行双重管理,由科技特派员原单位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绩效进行定期考评。

  第四,多方联动,促进协同发力。一是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涉农单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打通国家、省有关科技特派员保障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协同提升科技特派员制度效力。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派出单位要履行好派出职责,利用部门人才、研发优势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支持。入驻乡镇或乡镇工作站则要加强与派出部门建立合作关系。科技部门要将合作课题纳入项目资助范围,并适当加大资助、激励力度。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搭建科技特派员沟通交流平台,推动科技特派员间的联动,促进形成科技特派员生态群落。鉴于乡镇发展需求不同,委派的科技特派员专业类型不同,通过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的科技特派员经常互动、抱团,形成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进而推动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协作,放大单个个体服务效应。

  ◎游霭琼(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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