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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业委会,引领珠海小区治理全面提升

2019-03-23 09:51 来源:南方杂志 石静莹

珠海市南村社区成立业委会后,组织小区居民仪事

  珠海市积极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通过立法明确党组织在业委会中的地位,探索打造“红色业委会”,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对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依法有序、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发挥了巨大作用

  走进珠海市康宁社区的香宁花园,这个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小区,早已不见此前老旧的大门,新大门黄红两色交相辉映,高挂着大红灯笼。

  “我们小区业主多是兵工厂下岗工人和外来租客,生活相对贫困。小区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0.5元,请不起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物业公司,过去小区脏乱差和矛盾纠纷突出。红色业委会的党员素质普遍较高,大家齐心协力搞建设,现在我们小区环境好多了!”香宁花园居民龙叔提起红色业委会,赞不绝口。

  老旧的香宁花园小区是珠海市全力打造“红色业委会”的一个典型缩影。

  业委会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对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依法有序、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珠海市积极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通过立法明确党组织在业委会中的地位,探索打造“红色业委会”,初步构建起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社区治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强化立法,规范业委会党建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在业主委员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全力打造“红色业委会”,将进一步扩大党在城市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强化党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

  去年开始,珠海市以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全面提升,鼓励机关党员参与所在社区的治理,探索成立功能性党支部。将党组织建到小区业主委员会,强化了党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

  珠海市的这一做法,与特区拥有立法权的优势密不可分。

  2017年11月22日,珠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条例》在总则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在业主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支持业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这是全国首个对党建引领作出规定的物业管理法规,为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珠海市委组织部趁热打铁,于2018年9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红色业委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起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各类组织和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格局。

  《意见》是在《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制定的指导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求符合组建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尽快建立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建立党支部。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与社区辖区内邻近的业主委员会组建联合党支部。

  对业主委员会有党员且符合组建条件的,通过单独组建、邻近业主委员会联建等方式成立党支部;对有党员但党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探索建立功能型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

  针对正在筹备中的业委会和期满待换届的业委会,镇(街道)、社区提前介入,鼓励党员积极参与业委会选举,把业主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党员、党员志愿者等,推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以党员为纽带,加强街道办、业委会、社区、物业之间的交流联系。

  “业委会的成立容易进入一个怪圈,越是矛盾突出的小区越容易成立业委会。还有一些业主怀着私心成立业委会。没有规范制度设立的业委会,往往也不能公正地解决小区问题,最后出现新旧业委会派别混战的情况。”珠海物管协会秘书长周赛群表示,“成立‘红色业委会’有利于方向引领,是一次积极的探索。”

  目前,珠海市全市共成立了87个业主委员会党支部,占业主委员会总数的45%,做到了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100%进入,构建了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小区治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激励党员,解决热点难题

  据统计,2017年珠海物业管理纠纷占到市民热线电话投诉60%左右,主要原因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涣散,缺少一个核心力量去推动其正常运作。为破解这一难题,珠海这才积极探索在业主委员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全力打造“红色业委会”,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依法有序开展。

  2018年以来,由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牵头的“红色智囊团”、社区居民议事会等召开各类议事会200余场次,超过5万人参与,撬动社会资源2000多万元,解决了900多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

  一年来,业主委员会党支部在领导小区治理、化解物业管理矛盾中的作用发挥日益明显,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同比下降24%。

  具体到“红色业委会”工作的开展,如何调动人员积极性又是一个重点与关键。

  “如何发挥业主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意见》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难题。小区业主中在职党员较多,一般不主动参加小区治理。离退休党员由于精力有限,参与小区治理的深度不够。我们针对小区业主党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设计了评价激励机制。”珠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在明确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职责清单的基础上,珠海市积极探索如何真正调动社区党员的积极性。

  针对在职党员,《意见》提出建立在职党员联络服务机制,在小区建立在职党员联络服务点,组织党员在社区认领微公益、微心愿、服务岗,由党组织和群众定期进行评议,在职党员供职单位党组织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提拔使用、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时,应征求居住地社区意见。针对离退休党员,《意见》提出建立离退休党员岗位责任制,将小区事务划分若干责任区、设立责任岗,由离退休党员认领,鼓励具有党务工作经验的离退休党员担任社区党建指导员。

  在激励机制方面,珠海市对社区服务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与激励评价机制挂钩,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安排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强化保障,从制度到经济有力支撑

  珠海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积极保障业主委员会党支部能够领导业主委员会、统筹协调小区各类组织和各方力量。

  针对业主委员会责任不清的问题,珠海市制定了业主委员会党支部职责清单,明确其在政治宣传、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动员群众、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运行、领导业主委员会换届等五个方面的职责。

  发动业主委员会党员参选小区议事代表,推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兼任社区网格党组织书记,建立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例会制度,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实现小区各类组织纽带联结、力量整合。业主委员会党支部在领导小区治理、化解物业管理矛盾中的作用发挥日益明显。

  据悉,在珠海市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日常工作中,党组织从引导到领导,逐步统筹各方,稳居核心,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下达“过河”任务的同时,珠海市还解决好“桥”和“船”的问题,为“红色业委会”提供了人力以及财政支持。

  明确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责任,将“红色业委会”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安排党建指导员全覆盖指导全市193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党建工作。将业主委员会党建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个新建党支部按3000元安排启动经费,每名党员按每年400元安排活动经费,专职党支部书记每人每月按2500元、兼职党支部书记及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人每月按300元发放党务工作补助。在社区办公用房、小区物业用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中为业主委员会党支部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

  ◎《南方》杂志记者/石静莹 通讯员/杨远家 发自珠海

  ◎本文责编/张蓓蕾

编辑: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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