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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击战迎来“赛点”!这个发达省份使出“法”力

2020-02-14 09:33 来源:南方网 洪奕宜 骆骁骅

  经历了20多天的奋战博弈,疫情防控阻击战迎来了“赛点”。

  此时的广东,正在迎战“复工潮”“学生潮”带来的严峻考验,一边持续摇警铃,一边“上紧发条”。

  2月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份“特别决定”,其涉及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且当天通过,即刻生效。由于是在特殊时期由立法机关作出的特别规定,格外受到关注。(点击查看详情)

  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在应对这场公共卫生危机过程中,广东出台的多项政策措施,体现出依法防控、以法开路的鲜明特点。除了“靶向”立法,还接连打出一连串“组合拳”,对公共卫生安全的“破坏者”果断亮剑。

  善用法治,彰显“法”力。“赛点”时刻的广东,正在通过基层实践,让“法”力彰显。

  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

  特别时期需要特别之策。疫情防控工作牵涉面广,尽管千头万绪,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次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立即开会,部署推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  

  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这些重要会议的召开,足以证明高层对依法防控的高度重视。    

  客观地说,全国疫情将如何走势,目前尚未明朗。而广东确诊病例数仅次于湖北,形势依然比较复杂。随着“复工潮”“学生潮”叠加,作为人口大省的广东,正在迎来返粤人员流动高峰。

  自1月23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广东已经紧急戒备了20多天,此时,尚处于防疫的“窗口期”。这个时机极为宝贵,转瞬即逝,把握不好,便可能丧失主动权。

  疫情曲线将作何走势?相信此次战役的指挥中枢机构已经沙盘推演过多次。阅政观此前曾在《读懂广东“战疫”系列政策制定的门道》(点击查看)一文中,对广东近段时间以来密集推出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作过分析,其中就指出,广东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来及时修复“免疫系统”遭到侵袭的社会机体,并指引其有序运转。

  防疫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立足本省情况,将实际开展的有效经验做法,经由决定,及时上升固化为制度规定。比如,广东省委、省政府在疫情暴发后启动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下发通知要求做到“九个全力”,以及有关部门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等等,都是上述指导思路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大考面前,治理能力高下立判。广东正在积极应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紧急立法”背后的民生关切

  依法防控,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这其中,立法为先。

  说到这里,有必要再花多一点笔墨,来说一说上文提到的那一份“特别决定”。尽管只是一份“决定”,却是一份重磅法律性文件。全文不长,不到四千字,是非常时期的一次“紧急立法”,在广东人大历史上,极为少见。

  决定共有七条,从总体要求、政府职责、基层责任、单位责任、个人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作出约束性规定。同时,还对公民个人直接“喊话”,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看到这里,应该已经嗅到了这份法律性文件的“粤味”了。明确将“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写进人大决定并即刻施行,目前看来广东是全国首个省份。

  对于将此写进决定的动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说得很坦诚:“从广东的实际来看,部分群众依然存在爱吃野味的陋习,各地多少也存在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此次疫情的源头或中间宿主,先后指向了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传统上认为安全的野生动物,也可能带来新的致病风险。广东人大的这个规定,分别从禁止餐饮、市场交易、革除滥食陋习等几处作出规定,其出发点,是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透露出广东杜绝所有可能传播疫情隐患的坚决态度。

  这份重磅法律性文件,从起草到出台仅有4天,且当天公布、当天施行,体现出强烈的指向性和应急性。非常时期,需要这种跟得上趟、管用有效的法律法规。

  对漠视公共利益者果断“亮剑”

  在公共卫生危机面前,人与人之间的命运息息相关。该不该隔离观察?如何减少“密切接触”?对抗拒检测的人该怎么办?有了“法”,就有了规范,而“法”力,则通过“法治”过程得以彰显。

  最近这段时间,一些因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拒绝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被处理的现象时有爆出。这两天,在广州天河区一小区,因一户人家瞒报了湖北旅居史、抗拒检查隔离,整栋楼的全部居民不得不全部转移接受隔离观察。一个人瞒报,整栋楼遭殃,导致疫情蔓延,这是极其典型的案例。警方已采取措施,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特别时期,需要特别手段,但蛮干不行,一切都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

  阅政观注意到,从2月3日以来,广东省委政法委牵头,围绕依法抗疫,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意见、公告,包括:防控应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惩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活动的通知,等等。用这些规范和指引,将抗击疫情的执法司法工作合力聚拢起来,实现“快准狠”出击。

  广东警方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对隐瞒病史的、干扰防控的、妨害公务的、制假售假的、造谣滋事的,各地公安机关加快受理、立案、调查,该拘的拘、该捕的捕、该罚的罚,毫不手软。

  人抓起来了,如何判罚?大家也很关心。

  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中,有四名被告人领了刑,一至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三人并处罚金。    

  “战时”状态,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就需要迅速建立这样一整套快速反应机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提前介入,把牢证据,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又非各自为战。

  说了这么多,还有一点必须强调:法律之剑,是用来守护公平正义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要法办;因防疫不力、失职失责,出乱子、掉链子、捅娄子的,也要追责。

  比如,汕头市接待办主任就因未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导致有关接待场所未按要求上报来自疫区的旅客入住事宜,造成较大安全隐患,还企图掩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又如,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售卖口罩谋利,被降低技术岗位等级处分。

  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无论何时,这都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刚性规则。

  南方日报记者 洪奕宜 骆骁骅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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