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系列名为“神医宇宙:违背祖宗的决定”的B站视频成功出圈,将网友的目光再次聚焦在荧幕前的“神医”们的身上。
系列视频中,30多个“神医”以民族药方传承人或者业界专家的身份自居,并在荧幕前呈现一句句雷人的开场白——“我翻来覆去地思想斗争一个月,最终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把祖传的秘方无偿奉献出来”。
除此之外,“神医”们还在视频中频频夸下海口,“治别的病我不行,专除根”、“患者用了我的药,数据出来以后,全国的同行全都震惊了,三百万年内啊,都无法超越”。
3月9日,视频中所涉及的一位“神医”张文荣坐诊的北京鹤年堂中医医院发布声明称,免除张文荣荣誉院长的职务,并称张文荣所有的宣传广告信息均与医院无关。
“神医宇宙”出圈,名医成广告演员?
“只要信我,有钱没钱都给治。不相信,怀疑,想试试看,给座金山也不治。”
B站“神医宇宙”的相关视频中,作者们盘点了近年来频发出现在电视荧幕上的神医的画面,其中不少包含类似的雷人雷语。
在这些视频中,张文荣便是“神医宇宙”中的一员,他曾在广告片中宣称从曾祖父起,家族几代人开始专门治疗某种疾病,只是在不同的广告中,他宣称专治的疾病也不同:一体多病、腰突病、脑血栓、心脏病等。
3月9日,北京鹤年堂中医医院发布声明称,免除张文荣荣誉院长的职位,并称张文荣所有的宣传广告均与医院无关。10日,张文荣对媒体表示,这是编导根据不同药物设计的台词。
张文荣广告画面
有媒体称,这些所谓的“神医”,实际上是地方电视台虚假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演员。此前,活跃在电视屏幕上的“神医”刘洪滨被曝光。根据媒体报道,三年内,这名“专家”以“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等9个不同身份出现在吉林、黑龙江、河南、西藏等多个省级电视台的养生访谈类节目里。
除此之外,被网友们集体揭穿的伪神医们还有“雄氏老方”的皇室御医后代雄凤山;草原老蒙医、民间治喘蒙医王、丹神定喘传承人乌仁吉;维医大师、三神定喘传承人阿古力等。
根据媒体在各种网络素材中整理出的“神医与他们代言的药品”名单,其中有打着中医中药旗号的“雄凤山”雄氏老方风湿骨康片;打着苗医旗号的“刘洪斌”药王风痛方;打着蒙医旗号的“乌仁吉”丹神定喘; 还有打着藏医旗号的“索朗次仁”藏福康;甚至还有打着维医旗号的“阿古力”三神定喘。
“神药”未进管理名单,广告法重压下“神医”渐出局
根据此次在网络上爆火的视频中“名医”所提及的“药品”名录,南方+记者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上述产品均未进行药品登记备案。
虚假“神医”们真实身份曝光,引起人们广泛讨论。而在部分舆论直指这些演员的同时,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是谁给了这些骗钱医药广告的平台?”。
在互联网和手机的冲击下,电视似乎已经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家庭妇女与中老年人来说,这依旧是他们接触与了解信息的主要方式,而该群体正是在此环境下成为“神医”们的主要受众,地方电视台则是虚假医疗广告的重灾区。
“神医”们粉墨登场推销药品的桥段,近年来已受到相关部门重视,进行整改。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广告法》有关规定,电视台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因此变相的医药广告是属于违法行为。
而在201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中,也进一步对药品广告管理进行细化,明确规定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2017年实施的《中医药法》第46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针对《神医宇宙:违背祖宗的决定》的视频中的“专家”,做出欺骗,误导性的虚假广告宣传,显然已经属于违法行为。视其情节不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罚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另外,根据《刑法》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付建告诉记者,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显然,这些“神医”虚假宣传的行为,有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记者】徐勉
【实习生】俞江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