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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百人受害!起底江门新会首宗“套路贷”涉恶案

2020-11-19 17:31 来源:南方plus 黄绍侦 李霭莹

  家门被喷红漆大字,锁孔被滴502胶水,还被“收数人”拿着“大声公”到处宣扬“欠债不还”……家住新会的钟某万万没想到,这种影视剧般的催收场面,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019年2月,不堪滋扰的钟某来到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下称“新会公安”)报案称,其在江门市万源大厦世汇公司借款到手7000元,却被催收人上门以喷红漆、写大字、派传单等软暴力手段索要2万元债务,最后,还被世汇公司起诉,迫不得已只好报警求助。

  警方随即展开案件研判,并对江门地区逾百名类似受害人进行调查,一个以“套路贷”手段实施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渐渐浮出水面。

  2020年6月底,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先后对该批“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33名被告人获刑,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罪名,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个月,并依法适用没收个人财产等财产刑,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该案是新会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破获的第一宗“套路贷”涉恶案件,系列案件二审均维持原判。

  冤

  借款7000元却欠债2万元

  “借款合同都是差不多的,不用看,反正你到手7000元,到时就还本金加点利息就可以了。”2018年,急于用钱的钟某,在同学的介绍和世汇公司余某伟的承诺下,签下了一份2万元的债务合同,并按上了指印。

  这份合同,极其详尽,包括信息咨询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门费、承诺书、收条、借条、借款协议、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借款人)等多份文件。尽管对借款金额与实际不符、“借款人”一栏空白、2000元一次的催收上门费等心怀疑问,但7000元很快到账了,这让钟某消除了顾虑。

  可是,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钟某却被索要2万元债务。“借条上写着2万元,就得还2万元!利息也要按2万元的本金还!”催收人根据钟某借款时登记的家庭信息,来到其住所数度叫嚣。

  其后,催收人的手段持续升级,喷红漆、写大字、派传单等软暴力伎俩统统用上。不仅如此,余某伟还以钟某欠款不还为由,向法院起诉。2018年10月,法院判决钟某归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000元及利息。

  于是,便出现了上述报案一幕。

  “表面上看来,凭着精心策划的转账记录,犯罪嫌疑人拿着这份借款合同,去法院打官司基本都能胜诉。”案件主办侦查民警罗警官表示,一般派出所遇到此类案件,都会把之作为高利贷或民间借贷等债务纠纷来处理。

  得知钟某等报案者“灰溜溜”离开派出所后,犯罪集团更是在借贷圈里放话:“我们是正规经营,报警是没有用的,钱是一定要还的。”

罗警官研究受害人签署的借款合同。黄绍侦 摄

  查

  走访全市逾百名类似受害人

  事实上,在钟某报案之时,通过其描述的借贷经过和催收手段,民警已敏锐地嗅到了“套路贷”的味道。“我们经过讨论,再约钟某进行了深入的询问,掌握整个案发过程及细节。”

  根据前期收集的证据,新会公安办案组将各个碎片化的环节进行有关联地拼凑、组合,逐渐还原犯罪嫌疑人“引诱借款—虚增金额—软硬逼债”的作案套路。

  一方面,犯罪嫌疑人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坐实”将全部借款交给借款人的假象;另一方面,利用合同中“借款人”一栏空白,以及债权转让协议书,把部分债权卖给催收公司。

  “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催收公司甚至采取恐吓殴打、关‘小黑屋’等极端手段,胁迫借款人偿还双倍债务。”罗警官表示,不少借款人因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借款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出借人通过这种“转账平单”“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该犯罪集团里有专门负责‘风险控制’的人员,掌握大量借款人的隐私信息,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便把‘魔掌’伸向其家人。”

  在近2个月夜以继日的侦查摸排中,新会公安对江门地区逾百名类似受害人进行调查。

  “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不想再提。”“我已经还钱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他们以后出来了找我报复怎么办?”

  尽管大部分受害人持消极态度,2018年3月底,新会公安已收集大量线索,并初步掌握整个犯罪集团的脉络、犯罪嫌疑人的在团伙中的角色等情况:四个涉恶犯罪集团盘踞于江门市蓬江区万源大厦等地,以民间借贷之名,借助诉讼或者采用暴力、威胁、滋扰等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的财物,从而实施“套路贷”犯罪。

罗警官介绍案情。黄绍侦 摄

  抓

  先后逮捕47名组织头目及主要成员

  2019年4月2日,新会公安组织警力在江门市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梁某标、余某伟等36名犯罪嫌疑人,组织头目梁某标、余某伟、黄某思,主要成员梁某标、曾某霞、曾某权、鲍某楚等悉数落网。

  为查清整个犯罪集团的人员架构、资金状况、作案工具、交通工具等,新会公安专案组民警审讯攻坚,深挖余罪,把人、案全部梳理清楚。

  “该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包括经理、风控、催收员、业务员等,其中业务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发朋友圈,散播‘小额贷款,即时放款,无抵押,无风险’之类的推广信息。”罗警官透露,在移送起诉嫌疑人33人后,不少受害人看到了警方有能力、有决心把犯罪集团绳之于法,纷纷站出来指认指证。

  扫黑除恶,既要惩“首恶”,又要除“帮凶”。新会公安深入摸排犯罪线索,加大对幕后出资人、职业讨债人等“套路贷”上下游犯罪分子的追逃力度,后期成功追捕14名在逃人员。

  “当时正值疫情暴发初期,我们以四五个人为一个追逃组,一旦掌握目标嫌疑人行踪线索,便连夜驱车实施抓捕行动。”追逃组梁警官介绍说。

  为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新会公安加大打财断血的力度,多次奔赴江西、杭州等地查封、扣押嫌疑人的财产,共冻结涉案车辆、房产等资产5000多万元,为后续判决财产型的执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2020年6月28至29日,新会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3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7人刑期达10年以上,没收财产最高达15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套路贷’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该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涉案受害人基本为20到30多岁的年轻人。这类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罗警官如是说。

  新会区扫黑除恶办负责人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会区摧毁7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34名被告人被判刑,判处财产总金额为800多万元。该区将继续严厉打击“套路贷”类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打击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相关链接

  如何避免陷入“套路贷”陷阱?

  广大市民在借款时要认真阅读借款协议里关于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息、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自己签名的协议是一份内容完整、意思表示准确的协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签订合同之后,一定要拿一份合同原件,若对方以公司审核为由推托,至少要用手机拍照保存。如遇到“套路贷”行为,要学会依法维权,应保存好相关的书面或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南方日报记者 黄绍侦 李霭莹 通讯员 胡苹 黄凤仪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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