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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老楼加装完电梯 却被要求恢复原状!原因是……

2020-01-06 19: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李冠祺 张驰

  广东广州市民张女士(化名)向南都记者报料,荔湾区茶滘新村一老居民楼加装的电梯被荔湾区城管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业主于2019年12月19日12时前完成整改,恢复原状。目前工程尚未申请验收,电梯已在正常使用。

  为老旧居民楼加装电梯,是一件惠民工程,荔湾区将其作为增强居民幸福感的党建书记项目。然而这件惠民的好事却成为了违法建设,已经建好的电梯工程要恢复原状。

崭新的加装电梯,如今却成了“违建”

  荔湾一老楼加装完电梯

  却被定性违建要恢复原状

  期盼已久的电梯要恢复原状?

  加装电梯对于荔湾区茶滘新村一号楼的业主来说,是期盼已久的事情。这栋1985年建成使用的老楼,有8层,每层4户,住有不少老年人。旁边的老楼也有很多是同样的情况,经各方努力,陆续装了电梯。

  电梯加装工程从2019年的3月份开始建设,8月23日正式启用。现在,在小区里活动的老人家明显多了,一些坐轮椅的老年人也经常到楼下户外活动。可是好景不长,2019年12月17日,业主们发现墙上贴了一张盖了红色印章的通知,细看发现是荔湾区城管局向茶滘新村一号楼业主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表示,加建电梯工程存在“未按图纸施工扩建”和“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责令业主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12月19日12时前自行恢复原状。

  荔湾区城管开具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上面注明了电梯违建的原因是“未按图纸扩建”和“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记者走访

  工程多处与图纸不相符

  经南都记者了解,城管部门之所以对该电梯加建工程做出了处罚,是因为该楼二楼业主张女士(化名)对工程进行了举报。

  张女士表示,她从事建筑行业工作,加装电梯期间由于母亲生病住院而没有在意。电梯建好之后,她于2019年10月8日向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该电梯的申报资料,才发现其中有很多问题。

  “这个电梯的申报地址在荔湾区东沙大道,和实际建设地址茶滘北路差了7公里远。消防的说明和结构安全保证书上都是说电梯加装在北侧,实际上是建在西侧……”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也没想到有这么多不符的地方。其他问题还有:“设计平面图里,3-8层的电梯井和连廊应该是‘凸’字形,建成后却成了‘口’字形;连廊设计的尺寸长1.5米,宽1.2米,实际建起来后,连廊长度为1.7米,宽度则变成了与电梯井等宽的2.6米。”张女士向南都记者展示了她从官方申请来的资料证据。

  不仅造型、尺寸不符,张女士还发现该电梯在实际选用材料上也存在偏差:“设计图里,3—8层连廊应该使用不锈钢通透栏杆,现在建的栏杆是砖砌起来的,上面还有不锈钢防盗网封闭。一楼入口处设计图上没有飘板,现在不仅有一块水泥飘板,还有一个不锈钢雨棚。”

  楼道进出处的水泥飘板、不锈钢雨棚也是施工期间自行添加的,设计图中并未有备注。

  张女士认为,这台电梯存在严重的扩建情况,对于一栋30多年的旧楼来说能否承受得住,居民的生活安全又能否得到保障?都是未知数,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她开始就这些问题进行投诉,并于12月12日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起行政复议,请求撤回该电梯的《建设施工规划许可证》。

  按照规划设计图,该电梯的连廊应为1.2米宽,采用不锈钢护栏,经过扩建连廊宽度翻倍,护栏也变成水泥砖墙。

  业主:

  虽没按图纸施工

  但用起来方便

  南都记者在现场针对张女士投诉的情况一一进行核实,现场对尺寸问题进行丈量,其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南都记者也发现,电梯通过了质监部门的检验,并获得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但整体工程尚未通过规划部门的验收,不过业主已经开始使用电梯。

  有业主反馈,虽然电梯没有按照图纸来施工,但实际上用起来是更方便的。有关连廊宽度的问题,有业主认为图纸上的“凸”字形并不合理。因为加装的电梯是独立的工程,是单独竖立在大楼旁边的一个建筑物,电梯的宽度就是2.6米,直接用与电梯等宽的距离设计连廊,使用起来会更方便,也更美观。

  “既然可以设计成2.6米,为什么要搞得那么窄呢?不是没地方,也不会影响到别人。”一位业主表示。此外,关于材料的问题,业主也表示实际工程比图纸更人性化。

  一位业主表示,如果按照图纸的要求,电梯和楼体之间的连廊两侧是不锈钢的通透栏杆,一旦遇到下雨就会非常不方便。现在用砖砌成了封闭结构,可以遮风挡雨。因此,他觉得这同样是属于图纸设计的问题。

连廊的实际宽度比设计图纸大大扩宽了。

  对于设计方面的问题,以及诸多工程实际和图纸不相符的问题,南都记者多次致电电梯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但对方均拒绝接受采访。这么多的问题为何能够通过审核?截至1月5日发稿时,荔湾区的规划部门也未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复。

  投诉人此前和筹委会意见不一

  南都记者就此事向茶滘新村一号楼加装电梯的筹备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张女士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刚开始,双方都指责对方不愿意沟通。经深入采访,南都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和筹备组此前就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的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张女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她并不是住在这栋楼,住在二楼的是她85岁的妈妈,所以即便是二楼,上下楼也非常困难。所以,电梯建成之后她提出来出5000块钱,然后也能让她们能够使用电梯。但是筹备委员会以过了时间为由,要求她支付基准费用的双倍,即3.4万元,这笔费用高于顶楼的住户,因此张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张女士带南都记者来到她们家所在的二楼楼梯口,因为加装电梯挡住了窗口,楼梯口显得更为阴暗。张女士说,二楼的业主因为采光受到影响,以及开关门的噪音等属于受损方,而高层的住户是直接受益方,房子加装电梯之后,高层的房子价值是增加的,而低层还要贬值,低层不但不应该给钱,高层还应该给受损方以补偿。张女士说,后来她还做出了让步,表示愿意出8000块钱,但是筹备委员会让她一户户去征求所有业主的意见,居委约他们面对面沟通,也一直没坐在一起。“我现在也不想谈了,既然违法了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该拆的就得拆,该整改的就应该整改。”张女士说。

  筹备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则坚持,加装电梯工程有合法手续,电梯也已建成,政府的10万元奖励金也已领到了,目前正在准备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验收,也正在和城管部门沟通。

  官方说法:

  一定要按章办事

  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表示,茶滘新村东街1号在2018年初筹备旧楼加装电梯,茶滘新村社区居委会参加该梯筹委会组织的会议,筹委会按相关要求到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递交资料,公示期间未接到茶滘新村东街1号业主投诉,筹委会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483号(日期:2019年1月25日),之后备案施工该栋电梯于2019年加装竣工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2019年8月20日。

  茶滘新村社区居委会于2019年8月22日接到茶滘新村东街1号2楼的业主12345转达的求助后,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时间上没有达成一致,协调会至此无法召开。电梯启用后,街道、居委也没有收到过执法局关于该电梯建设方面的任何咨询或者其他方面的书面材料。

  南都记者以市民的身份就该案件咨询了荔湾区旧楼宇加装电梯服务中心,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反复强调,一定要按章办事,如果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就要和设计单位沟通,设计图纸一旦确定下来,就必须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否则始终会存在隐患。“法律方面的问题是非常严格的,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恢复原状的还是得恢复原状,不是罚点钱就能了事了。”该工作人员表示。

  南都记者 李冠祺 张驰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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