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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证据!你怎么看?

2019-12-27 16:34 来源:南方网 吴扬

  依据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网民热议,有人认为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助于促使大家遵纪守法注意素质,在网络上谨言慎行;但也有网友认为,互联网的聊天记录很难确定是当事人所发,应当警惕用技术手段篡改聊天记录的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南方日报记者 吴扬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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