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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河涌美化环境 广州这个街道办为什么成了被告?

2019-12-12 20:41 来源:南方网 陈海燕 徐勉

  整治河涌,让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河涌;扩宽拓深河涌,提高河涌行洪能力,整饰建筑物,修复堤岸,美化亮化河涌周边环境。这应该是不少城中村升级改造的难得机遇,按常理会得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不过,近日有市民反映,其所在的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道办在河涌【新市涌(萧岗段)】整治过程中,未经合法程序拆除河涌两岸村民房屋,且没有补偿。有村民以云城街道办未依法行政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目前,云城街道办正准备应诉。

  河涌整治先拆楼?

  萧岗是典型的城中村,紧挨着繁华的新市墟(云城街道是2014年2月由新市街道析出,管辖原新市街道的萧岗南社区、萧岗北社区、萧岗花园社区、明珠社区、齐富社区、连元桥社区),是众多在新市墟工作的白领的落脚地。城中村房屋密密麻麻,租金相对较低。据了解,这里单间月租450-800元,一房一厅月租1000-1500元,具体价格按照位置、楼层、装修程度和家具多少浮动。

  这里的出租房生意普遍不错,一些二房东拿到房子简单装修后很快就能加价租出。

  当地村民谢女士的楼房紧挨河涌。这是萧岗东约大街的一栋五层的框架结构楼房。面向河涌的一楼墙体的一部分已经被拆除,但保留了承重框架。河涌对岸的楼房还没开拆。

  谢女士介绍,河涌两岸的房子的一楼都会被拆除墙体,空出的部分今后会做成人行道,类似步行街的样子。

被拆成“骑楼”样式的居民楼。

  记者10日在现场看到,拆房工作仍在继续,不少保安人员在多个路口值守。由于只拆除房屋一楼墙体,所以拆除工作以手动为主。工人们连敲带打,尘土飞扬。

  在涌南大街,河涌两岸不少楼房的一楼墙体已经拆除,保留了承重柱。部分相邻楼房的一楼贯通,颇有些骑楼的样子。

  不过,拆除有个难题,碰上非框架结构的楼房,只拆一楼墙体没法保持楼体安全。在谢女士楼房的隔壁,就有这种情况。谢女士说,这种房子不能只拆一楼,要整栋拆才行。

  看到图片,可能有读者疑惑了,河涌整治为何要拆楼,并且只是拆第一层的一部分?

  据了解,此项楼房拆除工作是新市涌(萧岗段)河涌专项整治的一部分。云城街道办提供的资料显示,此项工程要从根本上解决沿岸住户长期以来污水直排河涌问题,确保水质达标;同时,通过河涌治理打通河涌两岸防洪通道,扩宽拓深河涌,有利于防洪抢险;整治河涌拆除6米内建(构)筑物,在沿河涌两岸建设临涌碧道,美化亮化河涌两岸环境。

  拆除河涌沿岸首层楼房就属于“拆除6米内建(构)筑物,沿河涌两岸建设临涌碧道”的一项内容。具体做法就是,沿河涌房屋拆除首层外墙,拆成骑楼形式,现有房屋首层南北墙体间拆一半,以现场放线为准。

拆后的房子墙体留有向内3米的红色字体。

  按照整治方案,需要对122栋村民住宅首层予以拆除。对于框架结构房屋,拆除首层,腾出化粪池及排污管道铺设施工作业面。对于混合结构房屋,另制方案。拆除工作完成后,再继续接下来的整治工程。

  云城街道办称,这次河涌整治工作涉及的122户中房屋首层已贯通106户,完成率达86.9%。

新市涌(萧岗段)河涌治理效果图。云城街道办供图

  河涌改造拆房如何补偿更合理?

  对于整治工作,村民的态度是复杂的。据记者了解,今年7月25日,云城街道办发出了《新市涌(萧岗段)综合治理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当时大部分村民是欢迎的。不过,随着工程的进行,村民的态度悄然发生了变化。不少居民对工程未如期完工、拆除面积过大以及安全隐患有了意见,部分村民认为拆除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也有村民认为,自己的房子是拥有宅基地证的合法财产,拆除应该给予更合理补偿。

  村民徐先生拿出自己的宅基地证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最早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上世纪九十年代重建,并取得了相关合法证件。他说支持河涌改造,但对街道办目前的做法有意见。

  云城街道办称,整治行动涉及的122栋村民住宅建成时间均为2000年前后,均持有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房产证,属集体土地,但实际基底面积、层高、建筑面积均不同程度超出证载范围,且在河涌6米管理范围内。

  前述告知书表明,此次拆除房屋工程没有提及补偿问题,但提出了补助。这份告知书说,“本次拆除不属于征收,拆除部分面积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按照政策纳入改造范围”,并且“鼓励业主自行拆除”,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栋给予补助1万元”用于清退商户、租户;另外给予拆卸补助,并按规定完成自拆后每栋奖励5000元。

  不过有村民对此有不同意见。有村民告诉记者,沿河涌建房早已有之,并且取得了合法证件,现在说房子在“河涌6米管理范围内”不合理。

  对于村民忧心的安全问题,云城街道办答复说,前期已对122栋房屋进行了结构核查及房屋鉴定工作。对于框架结构房屋,拆除首层,腾出化粪池及排污管道铺设施工作业面;对于6栋混合结构房屋,再次鉴定,重新制定贯通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部分拆除。

  记者了解到,萧岗村的出租屋生意尚未受到拆除工作的明显影响。记者电话询问的两位出租屋房东都保证拆除一楼墙体后房子不会受影响,也不会面临近期退房换房的问题。一位租住多年的摩的司机说,没听说有朋友担心拆房后不安全搬走。

  前述谢女士的房子也很好租,目前只剩楼顶的一个单间。她说,之前的租客换工作搬走了,房间只有一张木板床,愿意400元租出去,一押一租。目前,她每月房租收入能有七八千元。

  村民起诉街道办无权拆房

  除了一些村民对于拆除房屋应予以补偿等问题有不同看法,还有一个村民从法律上向云城街道办提出了质疑。

  这个村民就是64岁的涌北大街12号屋主徐毅中。

  徐毅中11月11日提交了行政起诉状,告了云城街道办。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天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徐毅中起诉云城街道办的主要理由是,拆除村民房屋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目前云城街道办的拆除行为不合法。

  他说,政府应该带头守法,依法做事,村里的房子基本都是有证的合法财产,要拆除应该程序合法,做好安置和补偿工作;如果认为房子超证载范围也应该依法由法院认定。他认为,当前的拆除行为是对私人财产的侵害,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徐毅中的起诉书称《新市涌(萧岗段)河涌综合治理告知书》和相关整治方案没有法律依据,云城街道办没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职权,提请法院判决前述告知书和整治方案无效。

  徐毅中说:“我做事什么都有依据的,没有手续我就坚决反对。维护自己权利是我的本能。”

  据云城街道办介绍,涌北大街12号证载基底面积为99㎡,5.5层,建筑面积为522.5㎡;而实际建基面积为125.6㎡,层数为7层,实际建筑面积为810.07㎡;无论是基底面积还是建筑面积,均大大超出证载范围。

  云城街道办称,水政执法部门于2018年9月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屋主一直拒绝整改,执法部门已立案调查,启动查处程序,下一步,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彻底整治。

  对于徐毅中的起诉,云城街道办答复记者称,已准备应诉。

  统筹:张蜀梅

  南方日报记者 陈海燕 徐勉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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