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单位GDP能耗为0.366吨标准煤/万元,处于全国最好水平,实现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较快的经济增长,节能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9月16日下午,省统计局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六》能源篇。数据显示,2018年,广东发电量4572.42亿千瓦时,是1949年的6177.95倍,占全国的7.8%,居全国第四位;全社会用电量6323.35亿千瓦时,是1949年的9879倍,占全国的9.2%,居全国第一位,广东已成为全国电力生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地区之一。
在能源供应方面,2018年,广东一次能源生产量为7079.05万吨标准煤,比1949年增长706.2倍。西电东送也成为广东电力的重要来源,2018年,广东外购电量达1930.09亿千瓦时。其中,购西电东送电量达到1698.54亿千瓦时。
与此同时,广东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1953年开始,广东仅有水电0.01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比重还很小。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非化石能源有了较大的发展。2018年,广东非化石能源已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6.2%,提前达到了全省“十三五”的规划目标。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能源消费主要以煤炭、薪材为主,电力也占一定比重。2018年,煤品在广东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为37.5%,比1985年下降40.5个百分点。电力消费量2018年比1949年增长9879倍,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1985年的28.5%提高到2018年的55.9%。
煤炭占比下降的另一面,是广东清洁能源发展步伐加快。2018年,广东清洁能源达11002.22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33%。2018年广东核电装机容量已达1330万千瓦,新风电装机容量达357.36万千瓦。水电作为目前人类唯一能够大规模商业化开发利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在广东得到较大的发展。2018年,广东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79.39万千瓦。
能源领域的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能源结构的优化,还体现在广东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2018年广东能源效率为70.73%,比上世纪八十年代提高近一倍。其中电力生产尤具代表性,1949年广东电力生产发电煤耗高达1091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18年已下降至294.7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2.7倍,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明显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广东节能工作取得巨大成就。2018年,广东单位GDP能耗为0.366吨标准煤/万元,处于全国最好水平,实现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较快的经济增长,节能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记者】王彪
【出品】南方经济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