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政法委原专职副书记陈文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文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文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文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文敏简历
陈文敏,男,1956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普宁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1990年8月任普宁县委常委
1992年5月任普宁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1993年6月任普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1995年5月任揭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8年4月任揭东县委书记
2000年5月任云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2年3月任肇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年12月任肇庆市委副书记
2007年2月任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9年9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委维稳办主任(正厅级)
2013年5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
2017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