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佛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小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小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提供便利条件,利用职权将私人开销由下属单位支付,纵容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周小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背离入党初心,理想信念崩塌,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小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佛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小刚简历
周小刚,男,1960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南雄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7月至1978年3月在南雄县烟草实验站当知青;
1978年3月至1989年8月历任北江机械厂工人 、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1989年8月至1997年3月历任佛山市佛斯弟摩托车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人事科长、劳资科长、总务科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
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任北江机械厂厂长、党委书记;
1998年8月至2006年6月历任佛山市佛斯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2006年6月至2010年4月任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0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2014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佛山市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禅城区政协委员;
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享受企业领导人员正职待遇),禅城区政协委员;
2017年10月至今任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享受企业领导人员正职待遇)、董事,禅城区政协委员。
来源:佛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