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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探索为醉驾入刑“松绑”,你怎么看?

2019-11-11 07:17 来源:南方网 祁雷

  尽管过去了几个月,每当看到马路上骑摩托车疾驰而过的少年,老常鼻头都会忍不住一酸。不久前,他儿子醉酒驾驶摩托车与醉酒驾驶小汽车的17岁少年迎头相撞,事故中老常儿子被撞飞数米远,下半辈子或许要在病床上度过。

  很多事故是驾驶人自身“不注意”酿成的。一脚油门、一条安全带;一秒打盹、一瓶冰啤酒……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往往在车祸瞬间决定生死。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统计过去10年大数据也发现,我国导致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原因中,驾驶员因素占97%。

  有人忽视规则,就有人捍卫规则。但现实中,面对驾驶人“就在家门口兜几圈,抓不到”的侥幸心理,及行人“我们是路权弱势方,法不责众”的“弱者有理”心态,公安交警部门上路执法时往往面临警力有限而警情复杂、迭出的挑战。

  醉驾案件占用大量司法资源,醉驾入刑是否应适度“松绑”?如何统筹兼顾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者的“路权”?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记者对此做了一番调查。

  牢记覆车之鉴,方行稳致远。莫让回家路,成了不归路。

  城市“马路杀手”:醉酒驾驶

  从全省乃至全国交警部门查处酒驾数据看,醉驾行为占比不小。广东交警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全省查处醉驾2万起,因醉驾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达657起。分析还发现,醉驾是引发我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居城市交通事故量前10位。

  醉酒驾驶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另一大重要原因。人在醉酒状态下,手脚的触觉能力大大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同时,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也会大大降低,无法准确判断车距、车速。酒精刺激下,有的“醉猫”还会“逞英雄”,做出冲卡、挑衅交警等行为。

  就在近日,韶关翁源一男子在严重醉酒(抽血结果248.72mg/100ml)状态下,强行冲过省际收费站卡口并与道路设施发生碰撞,导致车辆损坏。交警赶到现场后,他一度情绪激动,辱骂民警,其间还抡起椅子打砸执法设备和设施。

  梳理全省交警今年以来查处的醉驾案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执法之难:

  占用大量司法资源 标准“放宽”引发争议

  为加大对醉驾打击力度,《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条文规定,只要是醉酒驾驶就构成犯罪,给很多原本存在侥幸心理的司机上了“紧箍咒”,取得了一定效果。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醉驾入刑“门槛低”、占用大量司法资源这一问题也逐渐凸显。最高法2018年工作报告显示,过去5年,全国法院审结危险驾驶犯罪69.4万件。其中,绝大部分危险驾驶案件是醉驾案件。就广州来看,2011年5月至2017年10月,全市基层法院受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14233件,占同期基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总数的13.6%,部分市辖区甚至高达20%-30%。

  今年10月上旬,浙江省公检法机关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明确,醉酒后接替代驾进小区不属“道路醉驾”。文件一出,很快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这并非浙江首创——湖南、湖北、江苏等地近年都出台了类似规定。

  广东对此也有探索。今年6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称,该院在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项目,通过组织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须符合7个条件)参加一定量的社会公益服务,并对其进行自愿性、积极性和成效性等的综合考核,作为是否认罪悔罪、给其改过自新机会的评判标准,从而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有分析认为,虽然从醉驾司机个人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等出发,严格量刑标准、体现宽严相济、节约司法资源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考虑到当前酒驾醉驾行为仍高发的现实,有关部门仍需审慎“松绑”。而且,从交警部门查处实际来看,各地不乏“醉猫”被查后再次喝酒上路的现象,突出反映了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

  记者注意到,上述《纪要》印发不久,《人民法院报》10月12日刊发了一篇《“醉驾入刑”不应随意松动》的评论文章,认为“‘醉驾一律入刑’不宜随意松动和变通”。“如果今天打破一个原则,明天又规定另一个例外,那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也就无从谈起。”

  作为一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仍是交警部门整治酒驾醉驾的必要手段。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莫让酒精迷了心智,否则害人害己。

  农村“马路杀手”:涉摩事故

  广东交警数据显示,2014—2018年全省发生涉摩托车交通事故14.1万起,其中发生在农村地区的涉摩事故9.21万起,占该类事故总量65.3%。汕头、肇庆、汕尾、河源、清远、潮州等地农村道路涉摩事故占比逐年上升。

  今年5月,茂名电白区发生了一起涉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当天,少年阿斌驾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先后碰撞停放在路边的拖拉机和货车,造成阿斌及其搭载的2名乘客死亡。令人唏嘘的是,3名死者均为未成年人。

  这起悲剧其实本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约半月前,阿斌就曾因无证驾驶等行为被当地交警部门查扣,但因未达到法定年龄,交警口头教育后,当晚通知家属领回。而在更早前,当地村委会劝导员也曾明确告诉另一名死者阿志的父亲,阿志偷偷开摩托车,且常常超速驾驶,要求他一定要对阿志加强管理。

  逝者无言,责任认定揭开了这起血淋淋事故的真实原因。经认定,阿斌无证、超速(限速30公里/每小时,当时时速72公里)、超员(50%)、不戴安全头盔、不按操作规范驾驶逾期未检验摩托车上路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个家庭不得不吞下忽视交通安全的苦果。

  每年都有不少人命丧摩托车车轮之下。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虽然近年我省农村亡人交通事故呈下降态势,但涉摩事故长期处于高位。

  执法之难:

  路况差车况差 管理力量薄弱

  “农村涉摩交通事故多发,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路况差、车况差、群众安全意识差、管理力量薄弱等。”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有关负责人说,就路况来说,农村公路基本是三级以下低等级公路,缺乏标志标线、提示警示标牌等。

  补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短板是一个全国性课题,并非广东一省面临的难点。记者查阅发现,截至去年底,我国农村公路急弯陡坡等急需治理高危隐患路段占到农村通车里程40%,交通风险较高。

  另外,由于外卖快递行业迅速兴起,以及回家“最后一公里”尚未有效打通,各大中城市里仍有大量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城市道路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也不容忽视。广东交警数据显示,2014—2018年,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其中,发生在城市道路的电动自行车事故8270起。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虽然出行方便,但道路安全隐患较大,在便利和安全之间如何保持平衡,既是驾驶者自身需重点考量的问题,也急需有关部门重点考虑如何避免“一刀切”式机械执法,并统筹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权。

  头号“马路杀手”:未按规定让行

  放眼全国,未按规定让行是头号“马路杀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数据显示,过去10年间,我国交通事故中造成最多死亡人数便是它,占比达16%。

  现实中,“狭路相逢‘争’路行”现象屡屡发生,导致大量事故发生——

  早前,佛山发生一起面包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事故致面包车上9人中7人死亡。交警部门调查发现,这起事故由多方面原因造成,但肇事司机均未按规定让行是重要原因。

  广东交警数据显示,今年1月-9月,导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前十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位居榜首,这一违法行为全省现场查处量达10.3万,导致1607起涉人员伤亡交通事故。

  执法之难:

  “弱者有理”心理作祟 靠第三方管不住

  针对未按规定让行这类交通违法,随着执法手段不断规范化、科技化以及驾驶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在杭州等地,“车让人”已成为一道靓丽风景。

  我省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比如,广州、深圳等地也很早开始实施“礼让斑马线”,取得一定效果。另外,在加强科技执法方面,广州等地探索利用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有人指出,虽然“车让人”值得鼓励,但这或会加剧城市拥堵,并助长“中国式过马路”的不良心态。实际上,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出发,在车水马龙的路面上,行人也特别需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或路口交警的指引,有序、文明通行,而不是认为“行人是路权关系中的弱者,弱者可以无视规则”。毕竟,血淋淋的案例一再证明,在钢铁和血肉的“碰撞”中,吃亏的永远是行人。

  过去,各地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多以批评教育为主。如今,执法者也在探索更有效管理手段。近期广州交警探索开展“五选一”管理,即民警在查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除向其说明违法危害之外,还要求其选择发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做路口志愿者等5种方式之一接受处罚,取得了比较好的震慑和引导效果。

  二号“马路杀手”:无证驾驶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数据显示,过去10年,我国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数据中,位居第二的是无证驾驶。广东交警提供的数据也与之相符。

  今年暑假,阳江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当天凌晨,17岁的阿龙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汽车搭载3人,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发生碰撞后,小汽车失控又撞到了路边的树木及交通标志牌。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上的1名乘客当场死亡。

  经民警调查,阿龙驾驶的小汽车是其朋友租来的,而阿龙本人也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更为恶劣的是,阿龙在事故中并没有受伤,回过神来后,却选择了弃车逃逸。当天凌晨1点多,阿龙才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记者此前随警采访时也曾多次遇到无证驾驶者身负多宗交通违法的情况。惠州交警提供的一个案例显示,不久前其查获一辆宝马小轿车涉嫌非法改装。面对民警盘问,20岁的司机称自己已报名驾考,但还未取得驾驶证。调查发现,司机当晚还喝了3瓶啤酒。小小年纪,无证驾驶、酒驾、非法改装,一个不落。

  执法之难:

  多存侥幸心理 容易滋生其他违法

  多位一线交警反映,无证驾驶的原因有很多:有的觉得虽然没证,但自信自己实际驾驶水平高;有的认为不出远门,在家门口偷偷“开几下”交警抓不到;还有的是朋友喝了酒,自己“友情客串”一把“代驾司机”……

  殊不知,无证驾驶带来的交通隐患非常大。

  “由于缺少足够交通安全教育,无证驾驶者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都比较差,往往连带会进行酒后驾车、超速超载、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剧安全风险。同时,由于他们缺少足够的驾驶技能培训,驾驶技术也不熟练,在正常行驶或出现突发险情时,应对能力往往不足。”一位资深一线交警分析。

  可见,驾驶证虽薄薄几页纸,约束的是人心,护航的是生命。

  最后,梳理醉驾、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重点“马路杀手”不难发现,驾驶员和行人本身需为自身出行安全负责。同时,从管理者角度来说,道路交通安全是项系统工程,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也需协同共治、齐抓共管。

  (注:文中老常、阿龙、阿斌、阿志等均为化名)

  【南方日报记者】祁雷 陈伊纯

  【策划统筹】洪奕宜

  【制图】莫迪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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