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在深圳开车看手机,下月起罚300元记3分!还有这些新规要留意

2019-10-17 16:04 来源:南方网 邓子良

  刷短视频、聊微信、看直播……一些司机虽然在开车过程中没有“手持”手机,但便捷的车载手机支架让司机长时间、高频率地将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

  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11月1日起,开车途中手动操作移动电话或电子设备将处罚款300元记3分。

  原《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的“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被修订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其中“手持”变为“手动”。这意味着,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存在手持、手点、观看电子设备等行为,哪怕电子设备不在手上,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总计316人,其中94人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占总数近1/3),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深圳交警介绍,除了手持使用,其他即使将手机固定在车上,但用手操作使用也大大分散了驾驶人的行车注意力,引发大量的交通事故。因此,需要对非手持使用但属于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但是,随着手机地图和网约车普及,司机驾驶过程中必不可避免地使用手机辅助驾驶,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对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移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认定将主要从操作时长、频繁操作手机、观看与驾驶无关内容等影响视线、导致驾驶分心的使用行为。

  交警部门解释,如果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迅速点击导航、用耳机接听拨打电话,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将不纳入处罚范畴。但交警提醒,在车辆快速行进过程中,这些行为如影响到了正常的驾驶,影响到交通秩序,甚至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将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摆放在视线范围内,不要放在太远的地方,开车时尽量多使用听觉系统,如蓝牙耳机、扩音器等,减少使用视觉系统。实在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有重要的信息要回复,建议把车辆停在安全的地方再处理。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等营运车行业的手机使用,便于企业后台及乘客的司机的监督,深圳交警明确规定了,出租车司机手机放置的位置:全市出租车司机不得将手机放在方向盘左侧,必须将手机放置中控位置(即方向盘右侧)。

  除了开车看手机,11月1日起,司机朋友们还需要注意这些细节!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罚款300元

  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这次修订,对使用转向灯的情形,做了进一步明确,分为三种情况: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停车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

  那么,怎样才算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呢?其实,每个司机驾考的时候都学过!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也就是说,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以后要罚款300元!

  一次变更多条车道,罚款500元!

  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五百元罚款。

  相信蜀黍们经常会接到市民反映,有些大车变道时一次性占用多条车道,有些车辆更是S形变道行驶,严重影响了后车,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今后要罚款500元!

  深圳交警蜀黍说了今后将加大对不按规定变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铁骑巡逻时,见一个查一个!

  没有蜀黍时,还有监控在线执法!老司机们,不要有侥幸心理哦~

  人行道前未礼让行人,罚500元

  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以500元罚款!

  违规使用远光灯,罚500元

  原来罚款300元,现在升级罚款500元一次,而且还设定了累计加罚制度,规定一年内有该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1000元罚款。

  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乘车人200元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

  最新限行处罚标准,罚300记3分

  深圳市最新的外地车限行规定列明工作日时间上午7点至9点,17点30分至19点30分,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载客汽车,不得在全市道路通行(部分列明的道路除外)。

  前2次在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3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3分。

  司机朋友们,要仔细留意这些新规啦!

  改掉驾驶陋习,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南方日报记者 邓子良 通讯员 刘明 谢春旭

  整合:深圳交警 东莞时报

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