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又有4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更名。省内原有的17所独立学院,已有13所完成转设或停办,仅有4所尚未公布转设方案。
2月3日,教育部分别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函,函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设为广州新华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设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转设为湛江科技学院。同时,撤销以上四所独立学院的建制。
本次转设的4所独立学院,都是在广东乃至全国口碑好、招生优的本科高等院校。其中,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并当年招生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广州校区和东莞校区,占地面积2185亩。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是2006年4月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由举办方华南理工大学和投资方广州珠江云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创办,学校占地面积1753亩,建筑面积近48万平方米。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经教育部2004年5月18日批准成立,现由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学校现设25个二级学院、9大学科专业集群,6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30000余名。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校分为麻章校区、新湖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2000亩。
对于独立学院转设后的办学定位和建设方向,教育部都有明确指引。函中指出,四所独立学院均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教育部督促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记者】杜玮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