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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高考怎么改革?30个焦点问题省教育厅一一解答

2019-04-23 16:03 来源:南方网 吴少敏 马立敏 陈芳庭

  今天(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广东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方案》明确,我省将普通高考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并明确两类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招生录取方式等。

  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高校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针对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30个问题,省教育厅权威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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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30问权威解读如下:

  一.“3+1+2”怎么选?

  1. 高考综合改革后相比现行高考制度,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考试科目组合有变化。现行高考的考试招生分为文、理科两大类,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理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分文理科,科目设置实行“3+1+2”的组合方式。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且数学不分文、理,“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

  二是计分方式有变化。现行高考考生总成绩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均是直接采用卷面分。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总成绩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各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直接使用卷面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采用等级分。

  三是招生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普通高考是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后,即2021年起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由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四是投档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所学校下可以填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高考综合改革后,夏季高考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院校有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由若干个专业组成,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报及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2.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和安排,我省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省份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此前,我省已经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3.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4.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全国统一在每年6月份高考时进行。我省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2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与现行考试方式一致,但听说考试的分值从15分提高到20分。

  5.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下同)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满分为100分,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6.选考科目包括哪些?范围是什么?选考科目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6门科目。

  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选择,具体组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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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

  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选择考。

  8.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科学合理确定选择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一是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二是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三是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因为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这属于正常现象,关键是考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综合考虑,尽早确定,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9.选择考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选择考科目中的物理、历史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10.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答:《实施方案》规定,夏季高考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1.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考科目的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由于考生选择了不同的科目,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卷面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卷面分按照等级赋分方法换算为等级分(转换后考生在选考科目中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卷面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12.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分别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分为100分。等级分计算以30分作为等级分的赋分起点,满分值为100分,1分1档。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7%、33%、33%、15%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卷面成绩,依照等比例法则,分别换算到100~83、82~71、70~59、58~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每个考生的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一是能够较好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之间分数不可比、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二是各等级的人数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广东省情;三是能够确保考生每门选考科目成绩排位顺序不变;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二.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

  1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简称考生总成绩)。

  14.2018、2019级与2020级高一年级学生的合格考与选择考的考试内容有什么不同?

  答: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2018、2019级与2020级高一年级学生的合格考范围均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2018、2019级高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2020级高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15.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答: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考试内容不同。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考试时间和考试次数不同。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选择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合格考成绩不仅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还作为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其中,物理、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6.合格考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合格考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17.合格考与选择考的考试对象有什么不同?合格考与选择考如何组织?时间如何安排?

  答:合格考: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如学生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则必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考科目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考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合格考科目由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选择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

  18.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合格考成绩主要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的方式呈现。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三、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夏季高考)怎么录?

  19.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

  20.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于2021年公布。

  21.什么是“院校专业组”的志愿组合方式?

  答:院校专业组就是将一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个专业合成一个组,每个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投档录取。以A大学为例,有20个招生专业,现行高考只有1个院校代码,只是文、理科分开。按新高考方案A大学首先是按照物理和历史分开,假如要求选考历史的有8个专业,选考物理的有12个专业,分开之后,再根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考科目要求来组合,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为1个组。如8个历史专业中有3个专业要求选考科目为历史+政治,另外5个专业要求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那么8个选考历史的专业就有2个院校专业组,以此类推,假如12个选考物理的专业分成3个院校专业组,那么A大学20个招生专业就一共分成5个院校专业组,就是等于A大学是有5个院校志愿单位,提供5个院校代码供考生选择填报。

  22.“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何优势?

  答:自2021年起,夏季高考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与现在有所不同。以A大学为例,假设有20个招生专业,现在的高考模式录取方式是A大学就是1个院校志愿单位,提供1个院校代码,当你填报了A大学且达到了分数线,你就可以进入到A大学,在A大学里面你还可以填6个专业及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改革后,实行院校专业组,如果A大学20个招生专业分成了5个院校专业组,就是有5个院校志愿单位,有5个代码供考生填报,录取时,A大学就有5个分数线,不像现在1个院校只有1个分数线。由上可知,“院校专业组”意味着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现在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相比,主要优势是扩大学生选择权,提高志愿满意度和满足率。

  23.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在广东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

  如某高校的某专业在物理、历史2门中要求为“物理”,另外2门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在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只要选考物理、其他2门任选都可报考该专业。省招生办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提供的选考科目要求后,及时发布,供考生参考。

  24.高校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答:高校按照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公布本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编制计划时,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按物理,也可按历史招生,那么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怎么录?

  25.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如何实施?

  答:我省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一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逐步增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职业技能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合测试方式,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采用高三第一学期的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成绩。

  二是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重点考查中职学校学生公共基础知识,安排在每年1月进行;职业技能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可由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体现,也可由学校组织测试,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

  我们将继续完善现行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考试考核办法,其中“3”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同时,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测试种类,对应更多的招生录取专业。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的部分本科专业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也采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核评价方式。我们还将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条件成熟后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应用型本科专业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三是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施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逐步采用“文化素质+职业素养”的办法。“文化素质”逐步采用由地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素养”由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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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高职院校为什么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答: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更加突出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中注重专业技能的导向。高职院校人才选拔模式有其自身特点,要求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并重,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作为重点进行考核评价,有利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有利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形成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五、高中要如何准备应对新高考?

  27.高考综合改革是否会增加学生负担?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总体上会有效减轻学生负担。一是改革后实行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且相对分离。春季高考以专科为主,本科为辅;夏季高考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这样部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报考,参加春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可不参加夏季高考,从而减轻学生集中夏季高考备考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二是改革后计入高考录取的科目数量和考试次数没有增加,还是6门科目,一次考试。三是实行“3+1+2”选考组合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学生可以扬长避短,减压聚力,减少被动学习。

  28.为什么要实施选课走班?

  答: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方式改革。

  29.如何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答: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学校不得为了增加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课时而挤占其他非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课时。二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县管校聘”、教师区域走校、培养双学科复合型教师、购买服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等多种措施,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压力。加强教师培训,加大对富余学科教师的转岗培训。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改扩建部分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四是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学校不得强制学生选课。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探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

  30.如何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答:要开好生涯教育课程。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教材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213号)有关要求,开设普通高中学生生涯教育课程,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的规划指导。学生生涯教育课程,普通高中三年不少于3学分,其中专门教学课程不少于1学分,活动课程不少于2学分,课时由学校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学校可因地制宜,采用课堂教学、讲座、职业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课程教学,构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生涯教育课程体系。

  【记者】吴少敏 马立敏 陈芳庭

编辑:郭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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