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凌晨,部分激进示威者不断以极端暴力冲击立法会大楼,13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结及阻差办公。其中5人早前已认罪,案件其余8人中,再有3名大学生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前承认非法集结罪。裁判官邓少雄声称部分求情信令人动容,扣减刑期后,判处3人监禁16至20个星期。
案情指,前年6月9日晚上约10时,“民阵”宣布所有游行集会结束,但仍有逾200名示威者继续在立法会大楼一号出入口外非法集结,并拆下围封示威区的围栏冲击警方防线。及至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不理会警方警告,继续将铁马推向警方防线及投掷水樽、雨伞、铁支等硬物,并用激光射向警员。凌晨12时许,被告戴安、陈均年及曾泳祥连同其他示威者把一些铁马推向警方封锁线,警员见状冲到人群中捉住戴,陈均年尝试拉走戴不果,失去平衡倒地,之后被其他警员制服。戴陈2人被捕后警诫下保持缄默。而曾则与另一人将花槽推向立法会入口。
13名被告分别为23岁中大学生戴安、30岁计算机技术员温镇豪、23岁中大学生陈均年、22岁无业男王洛钧、22岁无业男邝淯铭、24岁无业男卓嘉豪、24岁教大学生曾泳祥及41岁文员廖德辉。温镇豪面对1项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被控在2019年6月10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指定示威区,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高级督察B;其余7人被控1项参与非法集结罪,被控在同日同地,连同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
南方日报记者 吴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