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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颗红薯流到县外”,权力越界了

2019-11-15 09:02 来源:南方网 戴先任

  “不让一颗红薯流到县外”,但让农户权益受损,而当地政府很多干部却认为村民“偷卖”红薯是因为缺乏契约精神。据报道,江苏泗洪县镇村干部以阻碍运输等方式,强制种植户将收获的红薯销往县里指定龙头加工企业。

  据泗洪县县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组建了美阳红薯种植产业化联合体,初衷是将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家庭农场(农户)等各方利益有机联结,有效解决龙头企业“资金短缺、原料供应”等瓶颈制约、合作社“小、散、弱”、村集体持续增收乏力、农户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农业“小、散、弱”现象普遍存在,通过推行产业联合体项目,就有望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各方“共赢”。

  这样说来,当地政府的初衷甚好,但从结果来看,本是为民增收致富的产业联合体项目,却存在损害广大农户权益的问题。统一收购红薯的美西薯业原本声称,当市场价低于统一收购价时会托底收购,保障农民利益。但现实是统一收购价明显低于周边市场价,严重损害了农户权益,可称是打着为民众利益的幌子中饱企业的私囊。

  当地政府推行产业联合体项目没错,但需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可行政权力错配。“不让一颗红薯流到县外”,就是行政之手伸得太长的反面教材。对此,首先要做到让行政的归行政,让市场的归市场,尊重市场规律。另外,要把种植户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就要把“兜底”工作做好。比如在相关合同中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规定统一收购价不得低于周边市场价,确保种植户的权益。

  繁荣地方经济需要科学施策,不能“帮倒忙”把好事办坏。如果以群众利益受损为代价落实“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还不如“回家种红薯”。而能否做到科学施策,能否厘清行政与市场的边界,尽好自身应尽之责,而又不逾越边界,考验的是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及法治化水平。

  【栏目主持人】丁建庭

  【投稿邮箱】nfrbpl@126.com

  【作者】戴先任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深度~叮咚快评

编辑:林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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