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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万元寻猫不给钱,该批评的不止是猫主人

2019-09-27 10:08 来源:南方网 王梓佩<BR>

  “若有好心人能提供线索帮助找到,我们愿以10000(元)酬谢。”挺常见的一则寻猫启事,最近引起了轩然大波。

  帮忙找到猫的业主“牛妈”表示,如果失主主动提出给付酬金,自己也不能要,但失主拎着果篮表示感谢,却绝口不谈酬金,那就不得不较真了。失主一开始说已经把酬金给了提供线索的人,被“牛妈”追问转给了谁。失主走投无路在线求助,养宠物的群友们于是纷纷“支招”:伪造转账记录呀。结果“支招”的聊天记录被一位看不下去的群友曝光,引发热议。

  说话不算数无疑会受到道德谴责,不如进一步捋一捋这次事件中各方的反应及其涉及的法律问题。

  “万元寻猫”的启事是附条件的悬赏广告,悬赏人在订立这一要约时,就应该做好履行的准备,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违反民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会受到法律层面的规制。与此对应,请求报酬则是一种权利,权利人既可放弃,也可主动行使,“我可以不要但你不能不给”有理有据。

  失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契约却不打算履行,还试图拿起“法律武器”反击,说律师称“最先通知人”才有报酬请求权。其实,“最先通知人”的说法在这次事件中并不能站住脚,“万元寻猫”的启事用语模糊,并没有将“通知”作为必要履行内容。失主试图借此掩饰自己根本没有转账的事实,显然不仅缺少契约精神,更缺乏对法律的基本尊重。

  让人细思恐极的,是那些给失主“支招”的群友。他们略懂法律,却不仅不劝失主履约,反而教失主如何伪造转账记录逃脱责任,殊不知伪造转账记录涉嫌伪造金融票证,已经跨入刑法的管辖范畴。失主被推到火坑边缘,还说群友们“善良热心”、只是“开开玩笑”,不知是失主太蠢还是群友太坏,或许兼而有之。

  后来失主在网上承认,自己错在自作聪明,不想给钱就该直说,相信契约精神会从此在失主的心中扎根。只是不知道那些“支招”的热心群友,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谬误?良心安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深度~叮咚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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