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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就业”“被法人”,证明“我不是我”也这么难?

2019-01-16 06:01 来源:南方网 丁建庭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不是网络段子,而是赤裸裸的现实。

  余某今年1月3日下载了个税APP,发现自己比别人多了个“办税权限”,点进去后发现自己是某公司的法人,自己却毫不知情。这不是个案——据媒体报道,随着个税APP的上线,许多人都遇到了“被就业”“被法人”的问题。

  如果不是填报个税APP,许多人可能都发现不了自己“背锅”。“被就业”案例中,固然有税务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原因,然而也不排除个别企业冒用个人信息,虚报工资,偷逃企业所得税。“被法人”案例中,大部分是因为身份证曾经遗失补办,旧的身份证被冒用了。

  也正是因为个税APP这面“照妖镜”,那些被冒用了身份证信息而毫不知情的人们,才发现自己“锅”中带“险”。无论是“被就业”还是“被法人”,不但捞不到一分钱好处,往往还面临巨大的信用污点,在某些偷税漏税、抽逃出资的极端情况下,更得承担责任。

  “锅”是“飞来之锅”,背上很容易,但要想“甩锅”,那可就难得很了。

  在发现“被就业”“被法人”之后,一些人走上了维权之路。但岂料,这条路并不好走,其中最大的难点,就是证明“我不是我”。为此,不仅要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补办过,还得自掏腰包,提供笔记鉴定意见,证明登记信息中的签字不是本人签署。

  国务院近年来砍掉不少“无谓证明”,不过,那更多是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这里要证明“我不是我”,提供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即当事人要自己承担起举证责任,自己搜集和出具相关证明。某种程度上,这比证明“我就是我”更难。

  明明不是当事人的错误,又何苦为难当事人呢?杜绝“被就业”“被法人”,相关部门还有不少改进的空间。以笔者目力所及,至少信息登记要更严谨点,不能让人太轻易冒用身份信息。被发现冒用后,信息更正也要简单点,别一股脑甩给当事人。

  【作者】 丁建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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