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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焦点

通过法律保障有望推动各地对退役军人待遇一致

2020-06-25 08:45 来源:南方都市报 潘珊菊

广东中山某边防支队,退伍老兵告别军营。 南都资料图

  6月22日,中国人大网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4日0点,已有26000多人参与,提出54000多条意见。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全国性法律,该草案也是首次对外公布全文。

  多位军事专家分析,这部法律草案还需广泛吸收社会意见,完善修订。退役军人保障法给出一个原则,即保障退役军人权益不能低于这部法律条文规定,同时也给社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指明了方向,起到引导性作用。

  关于军官转业降级问题是否会通过立法解决?军事专家韩旭东认为,通过法律保障有望实现各地军人待遇一致;而对于“退役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新举措,原总参谋部退役上校、军事专家岳刚个人则建议,军龄年限应不低于18年。

  为何关注度这么高?

  军人献身国防,后方保障受社会多群体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从《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的起草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提请人大首次审议,以及目前的意见征集,每个阶段性进展都受到广泛关注和讨论。

  据人大官网统计,截至24日0点,已有26000多人参与,提出54000多条意见。该数据在过往草案征求意见初期属于参与度较高的一类。为何为退役军人群体保障立法会受到高度关注呢?

  韩旭东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从以下几点做了分析,首先,现在人们的国防意识增强了。尤其目前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和形势,较为严峻,如何保证军人能够一心一意地献身国防,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后方保障问题。如今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来保障退役军人权益,自然会引起高度关注。

  其次,制定这部法律非常有必要。退役军人这个群体非常庞大,并且每年都在增加,法制社会必须通过法律来保障这个群体的权益。

  再者,现在绝大部分退役军人是年轻人,符合转士官和成为军官的还是少数人。那么如何搞好年轻人从军人生涯到地方工作的转变,这是年轻人和他们家长所关心的问题。

  最后,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愿意把孩子送到部队锻炼,部队的这种经历对他们以后的人生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也是人们越来越多关注军人退役后如何发展的问题。

  韩旭东提到,法律的出台既保证退役军人的权益,同时也对退役军人未来的人生起到激励作用。

  岳刚也认为,草案受到关注是因为反响热烈,“这些反响体现了一种期待,对于草案进一步完善还需要广泛吸收意见和作出适当调整。”

  退役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怎么定?

  留住军士人才,专家建议年限不低于18年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部法律草案在“退役军士可按月领取退役金”、“有参战经历的退役军人可优先安置”等方面有创新举措。

  其中草案第三章第十九条提出,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岳刚对此规定表示认同,他指出,现代化战争中,军士在兵员部分占比越来越大,有的部队可能占到1/3。因此要稳定好这支队伍,保证他们无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地在部队奉献青春。“退役后可以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给予一定保障。”

  同时,他也强调,要把这个好事办好,真正起到在军队留住一部分军士的导向作用。避免设置年限太短、设置阶梯模糊等问题。

  “有的人建议军龄12年就可以给50%工资,我认为能够逐月领退役金的时间至少不能低于18年,通常是20年。”岳刚说。

  对于此项建议,他解释,如果是12年的军龄,30岁退役后就开始逐月领退役金的话,首先有很多人干到30岁就想走,军队想留也留不住。其次增加很大的数量,国家负担也重。而军龄20年的人,退役快接近40了,这个时候逐月领退役金是比较合适的。“所以我们的导向还是要针对那些长期服役、年龄确实大了,到社会上缺乏职业竞争力的人。”

  此外,草案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接收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时,对参战退役军人优先安置。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

  对于这些创新举措,韩旭东表示,这部法律既要解决过去军事行动中军人伤残的权益问题,同时也要为未来战争中可能出现的伤残军人提供法律支持。

  “未来有没有战争我们没法预判,因此这部法律既要往后看,还要往前看。”韩旭东认为,制定这样的法律,保障了未来战争中出现伤残军人的权益问题,对于鼓舞现役军人打胜仗是有积极作用的。

  军官转业降级如何解决?

  通过法律保障有望推动各地对退役军人待遇一致

  全国政协委员王教成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时指出,军队改革进入到政策法规改革的阶段,军官制度改革发生了很多变化,特别是军衔与职务并重的军官制度和改革发展的士官制度,对军人的转业退伍会有直接关联影响,必须衔接好。

  作为一名老兵,韩旭东在面对军官转业降级问题时表示,国家强调要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实际发现又存在从军人职业到另一职业转换过程被“矮化”的问题。这样不仅影响军人发展,也影响军队士气。

  韩旭东认为,通过法律保障,使全国各地对军人待遇一致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这也将在真正落实“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提到军官转业,岳刚也提到,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草案里虽没有具体涉及,但是以往也有很多好的政策。“怎么样把这个保障延续好才是关键。”

  保障法对青年参军有何影响?

  解决好退役军人问题才能更好激励年轻人参军

  南都记者观察发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的制定,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的全国性法律。此前虽已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但均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在对地方的影响力和执行力要求等方面,行政法规的效力与法律相比偏弱。

  在韩旭东看来,立法保障首先是一个最低的要求。通过《退役军人保障法》可积极鼓励各地出台高于保障法的各种举措,引导社会像支持国防建设一样支持军人回到地方之后继续走好人生路。“它相当于一个风向标。”

  “如何解决好退役军人的问题是这部法律的一个方面,而如何激励年轻人积极参军入伍是另一个要解决的问题。”韩旭东指出,这两方面一个是解决好“走”的问题,一个是解决好“来”的问题。要让没有参军的年轻人,能够看到参军之后,自己的人生有着光明的前途。

  因此,他认为这部法律制定也涉及没参军的年轻人。第一个是信心的问题,要能够鼓励青年人积极入伍。同时也能够使回到地方的退役军人继续扬起生活的风帆,为社会贡献。

  岳刚则表示,从立法层面能够树立军人是社会尊崇职业的导向,这是营造氛围的基础。如果仅仅是宣传,最后没有法制层面上的保障,容易出现“空中楼阁”的问题。

  岳刚指出,对于军人的待遇,实际上最后是牵扯到每一个人的,要使整个社会形成氛围。尤其是在军人保障上,应该真正让他们感觉到温暖,不能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否则的话会伤了退役军人的心,实际也是伤了现役军人的心,会降低青少年热血报国的热情。

  采写:南都记者 潘珊菊 实习生 王佳欣 发自北京

编辑: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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