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县为单位,各县报送参加遴选的“广东十大美丽乡村”名单不少于2个村(以自然村为评选单位),要求报送的村已制定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全面启动“三清三拆”村庄整治工作,能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够作为省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
以县为单位,各县报送名单不少于1条线路,要求报名的路线真正能够将沿线村庄、农产田园景观、乡村特色景点及景区等串联成片,组成美丽乡村精品线路,能够推动推动农旅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各地乡土文化特色,发挥资源、产业优势,带动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精准脱贫。
注:
1、名单请于10月15日前由县上报市委农办,再由市委农办汇总上报指定的项目组联络处。(详见报名表)
2、入选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的村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广东十大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