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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72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

2020-08-18 16:31 来源:南方农村报 欧阳胜勇 伍思懿

  走进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西村民委员会水镇村,明镜般的池塘倒映着蓝天白云,岭南特色的青砖黛瓦传统民居古朴雅致,屋舍俨然,村道干净整洁,犹如一副优美的田园风光画卷。

  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外出务工人员多,如何建设美丽乡村?近年来,按照佛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统一部署,高明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破农村人口空心化难题,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用法治力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法治体检找病灶

  “问题村”变示范村

  沧江河水蜿蜒流过村庄,河滩细沙银白一片。清风穿竹林而过,为炎炎夏日带来丝丝凉爽。烧烤野炊、抓鱼套鸭、插秧摘果……如今,水镇村成为乡村旅游的好去处。

  然而,2015年以前,水镇村的村容村貌较差,村民之间不时产生矛盾和利益纠纷,甚至需要当地派出所出警调停。对此,高明区司法局对水镇村开展“法治体检”,得出水镇村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缺少制度治理,村民法治意识低。

  针对“法治体检”结果,高明区司法局、明城镇司法所和明西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给出水镇村治理清单:一是通过普法宣传、制定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一村居一专职调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水镇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为自然村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自然村依法治理。同时,由水镇村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参与协助制定村规民约、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规则等,让水镇村走上法治村的轨道。

  水镇村的村规民约。

  “法治体检”带动了美丽乡村的建设和发展,昔日的“问题村”变成和谐村。经过净化改造的池塘清澈碧绿,村道宽阔干净,目之所及没有丁点垃圾,民楼墙上张贴着村规民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建立和谐邻里关系”……据村长罗海杰介绍,有了村规民约后,水镇村顺利完成了“三清三拆”“清桉”等任务。通过区阳光三联平台,水镇村把村事村务财务放在阳光下晾晒,让村级权力接受村民监督。2019年10月,广东省妇联、省文明办公布第五批“广东省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水镇村成为高明区唯一获评的基层单位。

  在村民的一致支持下,水镇村聘请专业公司对全村发展旅游进行综合规划,盘活了山、水、田、园、林等旅游资源,全面提升村中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为发展乡村旅游夯实基础。2016年,水镇村成为高明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之一。

  2019年5月,水镇村开始探索“农户+村集体+公司”乡村旅游模式,成立佛山市高明区享乐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拓展旅游元素,着力打造民宿、农庄等住宿和餐饮设施。今年“五一”假期,水镇村“试水”乡村旅游项目,仅仅3天的营业收入突破2万元,相当于水镇村一年集体收入的1/10。

  配置专职调解员

  基层纠纷巧化解

  高明区落实“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制度,全区所有村(居)均配置专职调解员。针对辖区内生产生活特点,明西村创建了27条自然村村长微信群和外来承包户微信群,及时掌握各村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发送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规定,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协助村民和外来承包户解决生产、生活难题。为了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高明区法院聘请全区72名村居专职调解员为特邀调解员,以推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据了解,高明区建立起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全区4个镇(街道)和77个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建有139个人民调解组织(含工作站、调解室),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共1163名,年平均化解纠纷2000多件,调解成功率在97.5%以上。”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8月5日,120名村民齐聚明西村委会大会议室,参与明西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的“以案释法”法治讲座。调解员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案例为切入点,为村民群众重点讲解涉及农村股份制改革、村规民约的法律知识,以及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宅基地、外嫁女等相关法律法规。

  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今年8月20日,明西村调解委员会将联合村妇联、镇妇联和镇融爱家庭服务中心社工机构,在村委会开展明西村少年儿童暑假普法夏令营活动,以加强明西村少年儿童法治思想教育,提高少年儿童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关爱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与安全,丰富少年儿童暑假生活。

  创法治文化品牌

  普法教育入人心

  “通过创建‘美丽乡村·普法村村行’普法宣传品牌建设活动,高明区司法局共举办法治宣传活动120场、普法游戏200次,受众达25万人次,派发宣传单10万份。”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通过设立乡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员、党员志愿者,走进村民家中,为有服务诉求的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打通乡村普法“最后一米”。

  高明区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乡村多以老弱病残幼居多,客观上给普法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为此,高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因地制宜,结合高明乡村风俗,在人流聚集之际开展普法活动,各村居也利用村中盛事和重大节日,为村民和访客带来“普法大餐”。

  加强法治“软实力”的同时,高明区也不断推进“硬件”建设。在美丽文明乡村建设中,各镇和村居结合自身的特点和条件,纷纷打造“一村居一法治文化品牌”,依托基层党建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村级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景区等普法阵地。例如,水镇村利用竹林美景打造廉政公园,公园注入法治雕塑、文化景观石、名家名言等法治文化元素,潜移默化地传播廉洁、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理念。

  高明区还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普法阵地建设。“目前,全区共77个村(社区)已有72个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居(社区)’,今年计划对新成立的5个村(社区)进行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欧阳胜勇 见习记者伍思懿

编辑:杨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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