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期公安部专门印发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60项措施,其中涉及公安交管工作的有12项。9月10日,公安部推出第一批便民利企的交管新举措,6项举措包括3项便捷快办服务,3项网上交管服务,于9月20日起施行。
南都记者注意到,新规实行后,购车人将在售车企业实现购车上牌一站办结;小客车异地转籍只需前往迁入地登记便利办理流程。此外为推进网上办,租赁车承租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事项以简化办理流程;驾驶人还可通过此款APP完成网上学习任务,公安交管部门还将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提示预警,提升出行满意度。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规还专门针对出入境办理临时车证发福利:入境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无需再进行身体条件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进一步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从事客货运输,助推港澳台与内地融合发展。
购车后正式牌照可邮寄到家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今年上半年公安部推出10项放管服改革便民举措,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即可上路,此前已共计发放230余万副临牌。
南都记者获悉,此次改革,公安交管进一步推进企业快捷代办服务,让公众在销售企业即可完成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群众购车后即可直接选号办牌,除了当场可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外,正式号牌还可以邮寄回家,实现购车登记上牌更高效。
据李江平介绍,该措施将自今年9月20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等大中城市率先推行,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
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可通过APP自助处理
据悉,近年来随着自驾游的增多,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兴起,目前全国汽车租赁企业已经有两万多家,因为承租驾驶人大多既不在违法行为地,也不在机动车登记地,无法按照现行程序处理汽车租赁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成为租赁人、租赁企业的痛点。
为便利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及时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在这次改革中,公安部专门制定《汽车租赁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允许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承租驾驶人在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时,不再要求提供租赁汽车行驶证。
此外,承租驾驶人没有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违规事项,经过租赁企业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并通过租赁合同中的联系方式告知承租人处理。
交通管制占路施工等及时推送预警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6项举措中还加强了出行预警网上服务。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视员刘宇鹏介绍,这次改革,公安部将全面推进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的合作,逐步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事故造成拥堵以及占路施工、交通管制、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推送至导航地图,及时发出安全预警提示,提示驾驶人合理规划出行路径,引导避开拥堵路段,提高出行满意度。此外,导航地图还将纳入事故快处快赔点、车驾管服务网点等交管业务网点信息,在地图上精准标注,并结合本地道路交通特点,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引导信息,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体验感。据悉,该举措将从9月20日起由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实施,年底前全国推行。
亮点
港澳居民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年龄延长至60岁
为方便境外人员入境驾车出行,吸引境外人员来华旅游旅居、创新创业,促进国内旅游消费、经贸发展,也服务国家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战略,公安部此次也针对临时出入境车辆人员推出了多项便利举措。
包括简化临时驾驶许可申领手续,对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外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即可直接申领,不需要再进行身体条件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长临时驾驶许可使用期限,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3个月的,有效期可延长至1年,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方便在国内工作、生活、学习期间驾车出行。
此外,交管部门还进一步简化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办理程序,对在境外登记6年以内的7座以下(不含)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免予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推进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向县级下放,推行在入境人员车辆较集中的机场、港口、车展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设立交管服务站,提供交强险投保、车辆查验、凭证审查、学习教育、牌证核发一站式服务,方便入境车辆就近办、一次办。
值得关注的是,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将进一步电子化。针对香港和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通行,澳门机动车进入横琴,台湾地区机动车进入平潭的核发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不再发放纸质牌证,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为1年。放宽港澳台居民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对持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换领内地驾驶证的,申领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内地驾车,促进港澳台和内地物流运输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