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9岁的我从重庆民政学校毕业,怀着满腔热情,只身一人来到深圳,成为福利中心的一名护理员。入职时,福利中心刚开业,工作条件艰苦。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护理捡来的弃婴。他们大多身患疾病,需要比护理一般儿童更加用心。这对刚毕业的我来说,是一道难熬的心理关口。跟我一起的18名护理员,不到3个月就陆续辞职了。
看到同事们陆续离开,我也犯嘀咕,犹豫要不要坚持下去,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改变了我的想法。
有一天,我带着一名叫奇奇的孩子去医院体检,小朋友看到同龄人都有父母牵着小手,忍不住问我:“英英姐姐,我为什么没有妈妈?”听到这句话,我鼻子一酸,俯下身把他抱起来,哽咽着说:“奇奇,英英姐姐就是你的妈妈。”几天后,我给孩子们分饭时,奇奇突然拉着我的衣角,很小声地叫我:“妈妈、妈妈”。那一刻,我忍不住流下眼泪,搂着孩子对他说:“乖乖,妈妈给你盛饭……”
早些年,福利中心接收了一个被遗弃的女婴,因为早产,她发育不好,体重刚过一公斤,头还没有我的拳头大。她抵抗能力差,我就特别注意给她保暖,不让她受凉;她一次只能吃二三十毫升牛奶,我就每隔一小时喂她一次。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她的身体好了起来。不久,她被爱心家庭收养了。她走的那天,我吃不下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静静地给她换上漂亮的衣服,喂她吃了在福利中心的最后一顿米糊……
为了更好地照顾孤残儿童,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先后取得了孤残儿童护理员证书、国家中级社工师和教师资格证。
2006年,我成为深圳宝安区民政系统第一个劳务工党员。入党时,我对自己提出一个要求,要把这些孤残儿童当作亲人,尽全力疼爱他们,让他们与同龄人一样快乐地成长。
过去17年,我成为1500多名孤残儿童心目中的“妈妈”。每当看到通过我们的照顾,不会坐的孩子会坐了,不会站的孩子能走了,不会说话的孩子开了口……我就感到特别的充实。
坚守初心,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为孤残儿童点上一盏灯,照亮他们的人生,是一份幸福的选择。我愿意继续照顾好孤残儿童,永远做他们不离不弃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