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要闻原创报道滚动新闻热点专题广东时政要闻权威公告新闻现场地市热点政谈新闻精选地市招商中国高层动态反腐快报人事动态 时评南方观点焦点话题点评广东国际国际快递国际军情名人轶事社会网络人生社会百态法治社会港台经济民生市井百态新闻人物
食品新闻
肉丸吃出条创可贴! 广商大学生“畏惧”鲜奶 英女士自创“离婚蛋糕” 教你选食物 吃出冬季美人 西班牙:多喝酒对心脏好! 吃什么减肥又抗癌? 再冷几天广州将无菜可卖 益力多:糖多也不会改配方 生煎肉馅竟是致癌猪乳房? 学生送礼竟送安全套口香糖
台海两岸将于年底前签署全面互免所得税协议
2009-11-04 11:11:0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暂无网友评论
浏览字号:  | 打印本页 | 通过Email推荐给好友: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两岸在短短一周内,飞快进行二个回合的租税官方谈判,双方对年底前签署全面互免所得税协议已取得共识,最快明年双方即可就分配课税权、交换课税数据等展开合作。

  两岸可望在12月中下旬举行的第四次陈江会签署互免所得税协定,透过课税权分配协议,将可保障两岸各自的课税权,不必上演抢税大战。

  透过租税协议的保护,台商将握有同时向两岸申请行使双边预先订价协议(APA)权利,避免同一笔所得被两岸重复课税及查税。

  不过,台商要求在两岸租税协议中订定“视同已纳税额扣抵权”的条款,可能无法如愿。台湾目前在大陆的投资金额庞大,透过这项扣抵权,台商在大陆享有的免税或减税利益被当成已缴纳税款,可拿回台湾扣抵应纳所得税,坐享重复减税优惠。台湾现有16个全面性互免所得税协议中,仅对新加坡提供这项扣抵权。

  两岸签署全面性互免所得税暨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为四次陈江会四大议题之一。根据上周在北京、本周台北举行的二次谈判结果,两岸歧见不大。

  这项两岸互免所得税协议采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模板架构,课税权分配原则上遵守国际租税协议的规范。例如所得性质为薪资、执行业务收入是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主权国,台商在大陆地区工作获取的薪水,只需向大陆缴税,台湾不再课税;但台商自大陆公司取得的退休金、养老金,课税权则归居住地所有,即台商符合台湾居住者条件,由台湾课税。

  另外,权利金、股利、利息等,两岸均有一半的课税主权,例如股利总税负若为20%,两岸即各扣缴10%。至于不动产或证券买卖的交易所得,则由所得发生地握有全部课税权。

编辑:姜琼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