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食品安全网报道,《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梅州市食安办3月4日制定下发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和全面理解《条例》的精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向各类食品企业大力宣传《条例》的内容,促使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报纸上有文字,广播中有声音,电视中有图像”的要求,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条例》的内容,同时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系列宣贯活动,深入基层,设立宣传咨询点,宣讲《条例》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受理群众投诉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宣贯活动,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让食品安全法制思想深入人心。力求通过宣贯《条例》,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等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梅州市食安办供稿)
(编辑:赵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