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历经近两年时间,经过广东省人大四次认真审议,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光有食品安全条例,无法为民众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随之而来的便是对条例的严格执行,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落实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工作中。
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是涉及到全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阶层各个环节的一个综合性问题。说两句狠话解决不了问题,说实话,这也唬不了谁。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7年12月举办《条例》专题培训班后,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贯彻活动。
全省6432家食品生产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6946家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全省工商部门共取缔食品经营20141户,引导办照8万多户,其中食品经营店铺46766户。
全省共查处无证单位13046个,无证经营查处率为100%,原料管理监督检查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