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国务院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战略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加大服务,把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20个量化指标、12个100%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呈现出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研究推广。
惠州市:建立奖惩机制,激发群众积极性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让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关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惠州市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监管部门对各行业中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做得扎实有效的典型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新闻媒体积极发挥导向和推介作用,集中宣传质量过硬的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市政府专门划拨100万元设立专项举报基金,奖励举报投诉者,向社会公布各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对制假售假的企业、重大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分子,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对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披露,并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严重者纳入“黑名单”,由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556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7756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668件,取缔无证照和地下窝点1448个,吊销证照96家,整治重点区域875个,涉案货值1252万元。(编辑:赵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