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国务院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战略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加大服务,把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20个量化指标、12个100%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呈现出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研究推广。
深圳市:创新机制,构筑质量深圳
深圳在面临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行政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推进“三项创新”,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目前“12个100%”的目标任务已经提前完成,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向着构筑“质量深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积极创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在各街道设立综合执法队,直接查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过去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质量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查处。二是推进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积极创新监管方法,重点通过提高监管措施的科技含量,增强监管效能。如推广应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供港蔬菜移动PDA查验系统等。三是推进监管对象经营模式创新。大力扶持推广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现代商业模式,新建、扩建了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食品药品企业,“置换”了个体小作坊、小餐馆和小药店。目前深圳已成为全国商业连锁度最高的城市之一。(编辑:赵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