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
省直部门代表互评的评价要点
填表人类别:部门代表□ 党代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群众代表□
评价内容 评 价 要 点 满意 比较满意 不 满意 不 了解 推动科学发展 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的能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制度建设 工作作风 开拓创新与敬业精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情况 公众形象 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道德品行、践行“八荣八耻”情况
注:1、部门代表互评总分值为100分。选择“不了解”的不计票、不记分。
2、部门代表互评得分=(A×1+B×0.7+C×0.4)÷(A+B+C)×100。其中,A为“满意”个数,B为“比较满意”个数,C为“不满意”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