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讯 今天(18日)上午,广东省人大第十一届一次会议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首场记者招待会。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建初说,节能目标考核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以下是问答实录:
记者:今年我省单位GDP能耗要下降3.5%,这个目标能否完成?
杨建初:国家要求我省“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2006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93%,2007年估计下降3-3.3%(最后以国家公布的为准)。2008年我省的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下降3.5%。在过去的5年,我省经济发展又好又快,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社会节能意识不高;企业节能重视经济效益多;节能投入不足;节能缺乏硬性约束;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仍未彻底转变等。
如何实现全年单位GDP能耗要下降目标,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健全节能法规。国家新修订的节能法将于今年4月1日实行。我省也将加快省节能条例的修订工作,省人大已将条例修订纳入今年立法计划。同时,制定省节能监察管理办法、重点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办法等。
第二是完善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把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节能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未完成的市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千家企业的考核,按分级管理原则,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节能合作,整合省级政策资源,提高产业能耗准入门槛,加强节能监察,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等措施来保证全年节能目标的完成。(编辑:赵殿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