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近日出台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透露,广州将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广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透露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政府机构改革。
据悉,这是继2004年广州市政府机构改革之后的又一轮政府机构重新调整。
《意见》还透露,在《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出台、“广佛同城化战略协议”签订等机遇下,广州今年将积极为争取成为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城市和建设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等作努力。同时,借助“广佛同城化”契机,将推动两地就业服务对接、医保管理“定点互认”等工作。
新一轮机构改革顺沿中央、省“大部制”思路
广州此轮政府机构改革是继2004年之后的又一次政府机构改革行动。
据了解,广州在2004年曾启动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将工作部门调整为41个,另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市政府派出机构2个。人们曾经熟悉的“市计委”、“市商业局”等在这个时候退出。取而代之的是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个新成立的政府机构。若干部门“大卸几块”后重新组合,实现了职能的优化配置。
而此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要义在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消除体制障碍,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广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此轮政府机构改革总体上顺沿中央、省的“大部制”思路,关于部门合并、事业单位分类、行政权限下放等都将涉及。总体上,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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