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行政审批各项制度。抓紧制定行政服务工作手册和行政审批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电话访问制度、网上公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行政审批制度,实现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化、办事程序简单化、审批结果公开化,努力塑造阳光行政良好形象,使厅机关真正成为服务型机关。
二是推进审批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我省建设系统企业库、人才库、标准库和行政审批网络平台的建设,争取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厅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6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通过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网上申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守法情况和诚信行为,在建设领域营造公平、公开和公正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推进机关职能转变的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省政府第128号令),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办理要求,规范委托的程序,确保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便捷性,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按照“减量、增效、便民”的原则,继续开展厅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特别是对目前群众意见较大的各类培训项目,要严格清理,确实要保留的,也要尽量下放给地级以上市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实施,将机关的职能主要转移到制定行业方针政策上来,一心一意谋划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
四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的检查评估制度,加强检查,对行政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审批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并撤销行政许可。建立“直通车”监督制度,按照《广东省建设厅机关作风监督员制度(试行)》,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聘请机关作风监督员,对厅机关作风进行监督,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粤建网开设“厅长信箱”,广泛接纳社会的监督意见。通过建立畅通、便捷的监督渠道,推进阳光行政,努力建设务实、服务和廉洁型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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