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着力在“四个主动”上下功夫
2009-03-03 14:34:15 南方网

  省建设厅的职能涉及到广东的发展,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百年大计。近几年来,我厅党组紧紧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机关职能、转变机关作风、为群众办实事的根本,勇于革新,自觉简政放权,在“四个主动”上下功夫,做文章。行政许可事项2004年从37项减为22项,去年底,省政府又同意省建设厅将8项行政许可下放委托实施,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主动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积极简政放权

  省建设厅党组深深体会到,行政许可事项多阻碍了广东的发展,不利于群众办事,助长了机关不良作风,无法实现机关职能的转变。为此,厅党组下决心扭转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首先,深入开展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审批事项。一是成立了“省建设厅清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清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的范围、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将清理任务落实到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二是清理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核准等15个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由37项减为22项。三是废止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对2003年底以前发布的800多份有关行政许可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等16个主要内容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四是规范了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对凡是以厅机关内设机构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统一改为以厅机关名义实施;对省政府规章授权由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提请省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明确;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以厅名义自行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收回实施权。经认真清理,收回了省房地产业协会等8个行业协会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实施的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规范了行政许可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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