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和谐的根本
——读《和谐哲学原理》有感
2009-04-16 11:13:39 南方网

李纪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迅速进步,国力稳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革的成就令世界瞩目。然而就在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同时,我们似乎忽略了自然环境的保护,对大自然的肆意开发,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导致生态的过度破坏,“人类和自然正走上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另一方面,随着物质的充裕,对金钱和物质享受的过分注重,使得人们占有物质和权力的欲望不断膨胀,现代人情感的冷漠,心灵的孤寂,身心的失调,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引发出种种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早年在一篇《关于人的素质的几点思考》的文章中说到,“识者每以今日社会潜伏问题为忧:功利气息弥漫,只知夺取而缺乏奉献和服务的精神;社会关怀不够,环境日益恶化;虽受相当教育,但缺乏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他提出,人生于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也称之为'天人关系';二是人与人的关系,也为社会关系;三是人自己的关系,也就是个人思想感情矛盾与平衡的问题。这三个关系处理好,人就幸福愉快;否则就痛苦。这位将近期颐的老人,以其接近百年的人生体验疾呼:“应将大自然看作伙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达到'天人合一';对待人与人的关系,一曰真,即以真情实意相待,二曰忍,即相互容忍;对待个人思想感情的矛盾,解之以'?泊明志,宁静致远'”。由此可见,解决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等各种因素的严重失衡已成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自然和谐,社会和谐,成为人们越来越强烈的诉求。

  近期,拜读了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易超先生的《和谐哲学原理》,从哲学的层面获得了对和谐理论的进一步认识,受益颇多。该书从哲学的角度多层次地论证和谐问题,全书无传统哲学玄妙晦涩的深奥论断,而是引经据典、深入浅出地对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的自身价值进行事实的阐述和理论的分析,提出了条理性的规律,使读者能具体和亲切地了解和谐的内涵和要义。

  和谐作为哲学范畴的术语,其意义在于存在者与存在性、此在与彼在的关系处于对称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状态。按照中国传统的哲学意识形态,和谐是万事万物的正常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事物才能保持自己、发展自己,所谓和谐则生,不和谐则亡,必须达到内外环境尽可能充分的平衡。这当中包含着四个层次,即“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内在的和谐”。按儒家的思想,由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出发,继而达到人与人的和谐,再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最后达到“天人合一”,即自然的和谐。道家的思想,则由自然的和谐出发,进而推演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再推演到人与人的和谐,最后达到“见素抱朴”的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由此也可看出,人类追求的是最简单和谐,这种追求也是我们社会一切文明成果的共同基因。

  《和谐哲学原理》正是从中国传统哲学的精神特质为出发,阐明和谐与传统哲学的精神特质内涵关系,引出了和谐的逻辑要义:“体用相宜,物我相生”。以此为基础,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的自身价值分析,对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作了深入论证:一是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人是自然的构成部分,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宇宙现象的总和,人与自然是互根互化的互动关系。二是人为社会的本质。人是社会的根源,人是一切社会组织的本质,而社会不过是人的存在方式。没有人的存在,就不会有任何社会现象的发生。

  当前,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作为社会本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通过学习和谐的哲学根源,让我初步理清了和谐的内涵和要义,并让我认识到:

  一、人是和谐的根本,而和谐的要义在于“人”。人是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的和谐,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所以人自身的和谐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实现和谐的关键,人自身的和谐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心环节,其内涵包括了:“思想和谐,做事中允,和为贵;品质和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格和谐,用有限的物质资源追求无限的精神诉求。”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社会的发展最终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动力。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二、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也是人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都必须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中得以实现。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人类创造出惊人的物质财富,使人们在征服自然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在发展变化。但过度地开发征服自然、违背自然规律,使当代人类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危机。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势必造成社会发展失调甚至灾难。因此,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信当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互利、和谐关系的时候,自然也能为人类提供祥和、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三、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从根本上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说是人的不断发展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态。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人,人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贫富差距过大,必然导致矛盾增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解决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本质体现,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高度重视民主,强调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关心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关注全民素质的提高,才能求得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成果,成为了我们社会生活的两面旗帜。其中,科学发展观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谐社会的理论成果则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使社会发展的方向得到了理论上的引领,这对构建和谐生活、建设和谐社会、树立和谐意识都将具有重大的意义。

  (作者单位:省财政厅)

  点评:成建三

  读后感重点指出了“和谐的要义在人”这一重要命题,即和谐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种关系。按照《和谐哲学原理》的观点,中国传统的儒道两家对于这三种关系都有很好的论述。其实,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部分的佛教,对和谐哲学的贡献同样重大。儒家的和谐从社会出发,道家的和谐从自然出发,佛家的和谐从内心出发,这样论述可能更加完整。如果能对人内心的和谐再展开一些讨论,那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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