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亮
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价,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提高效益及其经济持续性发展的关键。国内外经验表明,对项目仅从经济上进行评价,是不足以作出最优选择的,还须从项目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贡献和影响方面分析利弊得失,使其得以整体优化,保证其顺利实施。而且项目符合社会需求并能为社会所接受,往往能提高其经济效率。
《参与式社会评估:在倾听中求得决策》正是从评估专家的视角,对社会评价在中国应用于投资项目决策参考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和独立思考。
一、社会评价愈加重要:以人为中心
从国际上看,世界银行早在1984年就要求“社会性评估(Social Assessment)”成为该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一部分。随着发展理念的变化,以人为中心的社会评价将更为国际社会重视,在项目评价体系与决策中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成为与财务、国民经济、环境影响等评价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投资项目评价方法,为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在国内,社会评价正逐步受到投资主管部门的重视。2002年,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编制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将社会评价作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也要求项目申请报告必须设置“社会影响分析”的章节,对社会影响效果、社会适应性、社会风险及对策进行分析。
但在许多项目的评价开展过程中,社会评价(或社会影响分析)并未受到项目单位应有的重视。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社会层面的独立调查、分析、评价,似乎还只是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一些超大型特殊工程的“专利”。具有普遍意义的项目社会评价工作在中国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还局限在世界银行等国际投资机构的投资项目。
二、优化决策需要倾听:以利益为关联
《参与式社会评估:在倾听中求得决策》向我们展示的,就是社会评价在中国经济转型、发展观念转变的大背景下,如何应用于优化项目决策的实践。同时,它也提供了不同方面社会评价报告蓝本。作者周大鸣教授近年来主持了与政府、世行以及绿色和平组织等国际NGO合作的一系列项目,涉及农业、扶贫、交通、教育、环保等领域。在开展社会评价过程中,评估专家们上山、下厂、深入村寨社区,倾听民众声音,为项目寻求投资决策。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蓝本涉及社会评价工作的设计、实施程序、应用方法、分析结果,既展示了评估的过程,亦可见中国社会的真实现状,充分展示了社会评价如何推动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结合。
参与式社会评估是社会评价重要的典型方法,通过系统的田野调查,收集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和数据,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提出尽量减少或避免项目负面社会影响的建议和措施,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使项目效果持续发挥。所谓“参与式”,更多地强调“以人为本”、“文化优先”,强调项目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参与和互动,强调构建利益相关者参与项目设计的框架。这一倾向,显然源于评价方法的田野调查传统,源于文化相对论和整体观。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世行等主要投资机构开始将其发展重点向促进参与式发展方面实行全面转移。参与式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旺起来,参与式社会评估也在众多参与式发展项目得到普遍应用。
一般来说,社会评价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是社会影响效果分析:阐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二是社会适应性分析:了解利益相关者的态度及参与程度,分析项目能否为当地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评价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三是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因素进行社会风险分析,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社会关系、规避社会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方案。在许多项目中,非常关键也非常容易为项目单位所“忽略”的是“利益相关者分析”:项目建设将打破原来的利益平衡,形成新的利益群体结构。如因项目建设而受到损害,则需要考虑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受损群体的不利影响。
一些项目单位为了项目能尽快上马,可能会对社会评估采取逃避或“能免则免”的消极态度,甚至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为由否定项目涉及人群的利益。这在客观上为项目建设埋下不稳定因素。事实上,众多国际投资机构均主动将社会评价作为其开展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决策中予以充分考虑。作者认为,对于开展社会评价的项目,更多的是从项目的可行性出发,“其目的在于将项目设计和实施与区域性社会发展相结合,并尽可能地强调经济与社会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降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社会稳定”。可见,开展社会评价并不是为了否定或延缓项目,而是为了更好地优化决策,保障项目有效实施、规避社会风险。
概括起来社会评价有以下功能:一是给出项目能否成立的基本判断: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项目,在社会层面可能存在隐患。社会评价的介入从社会的角度给出项目是否能成立的判断。如不能成立,投资者可尽早退出,避免风险。如可成立,则将提供相关的建议完善项目;二是实现项目的社会发展目标:通过社会评价,消除项目中潜在的社会隐患,减少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三是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评价有助于协调各方利益关系,降低项目风险,使项目产生良好稳定的经济效益。对世行57个投资项目的一项研究表明,通过社会评价增强项目的社会文化适应性与经济回报很有关系:30个与当地社会协调的项目平均收益率为18.3%,是27个被认为不具有社会协调性的项目的收益率8.6%的两倍以上。
三、科学发展力求超越:以和谐为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观念经历了数次历史性转变: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增长观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观,再到当前以人为本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回顾改革开放的项目评估工作,基本上都是以技术、财务、国民经济评价为主,较少关注社会层面上的影响。即使个别项目有关注到社会评价,通常也会为经济等方面的评价所掩盖。无论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还是就项目的现实而言,都要求我们不能局限于经济利益的评价,必须联系社会影响作出全面的论证和判断,必须更加重视和维护公众利益,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毕竟,如果这些潜在的负面影响不能得到事先的评估和消除,那么不仅可能损害相关居民等主体的利益,而且可能还会使项目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活动中,针对影响制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和困境,政界和学界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从“见物不见人”的传统理念中解放出来,树立以人为本,依靠人、发展人、实现人的新理念。项目建设的最终目的不是GDP增长,而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见物还须见人,加强开展项目社会评价的探索。
(作者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点评:邱世绪
“见物不见人”是传统发展观或模糊发展观的突出特征,是在根本上违背社会发展真谛的。树立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摒弃“见物不见人”的短视和偏见,确立见物还须见人、以人为本的认知和观点。本篇读后感受《参与式评估:在倾听中求得决策》的启发,探讨了项目决策过程中如何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社会参与、社会评价的问题。文章选题有重要实践价值,基本观点正确,对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具有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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