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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广东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的实践和探索,方向是正确的,经验是宝贵的。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前几年在我省推行的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重点的干部选拔制度改革,是对传统封闭式的干部选拔方式的变革,作为一项全新的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搬;广东又是在全国率先启动,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干部选拔涉及方方面面利益格局的调整,每项政策、每个举措,都关系众多干部的前途命运,确实是牵一发而动全局,既需要坚强的领导,精心的组织,高超的技巧;也需要广泛的支持,充分的理解,有力的监督;更需要坚定的信念,坦荡的胸襟,无私的精神。
“辨才需待七年期。”每次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时候,社会反响热烈,干部选拔工作在群众中的满意度空前提高,报名竞争者十分踊跃,从第二次到第四次公选,数千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选,一大批年富力强、德才兼优的同志通过这一途径走上了领导岗位。现在新世纪已经过了7年,当年全员竞争上岗和几次公选的实际效果已经得到了实践的检验。目前,省直机关厅级领导班子中的年轻干部,大部分是经过竞争上岗的洗礼,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如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本部门的领导骨干,其中有10名“公选”干部走上了正厅职的领导岗位。实践证明,广东省委在省直机关推行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举措,是顺应党心民意、符合时代潮流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不仅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满意度,充分调动了省直机关广大干部奋发向上的积极性,而且带动了各市、县的党政机关,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广东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创新,在全国也曾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和带动效应,不少省、市都相继推出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举措,并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广东和其他各省改革的实践探索,为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出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第二,广东在推进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为重点的干部选拔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积极探索,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推进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为重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把优秀人才选拔到党政领导岗位上来,正是以人为本、以人才为本的体现。由于建立了一种相对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从靠人来选人转变为靠制度选人,从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转变为在全社会的优秀人才中通过竞争来选人,能够更好地保证让高素质领导人才进入领导岗位,实现党政领导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的选拔机制,一批又一批优秀领导干部得以大量涌现、健康成长,就能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奠定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在这方面,广东省也曾经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比如,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才能、注重实际的考试方法,考实不考虚,考好不考倒;坚持把面试与集中培训结合进来,把竞争的过程变成学习的竞赛、工作的竞赛;坚持在领导人选考察中扩大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持既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又兼顾其他年龄段干部的需求等等,这些探索,是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今后,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根本指导方针,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探索在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把更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政领导岗位上来。
第三,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为重点的干部选拔制度改革,作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战略举措和创新实践,应当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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