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期]省建设厅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三型”机关建设
2008-06-18 16:18:40 南方网

第58期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  2008年6月2日

省建设厅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三型”机关建设

  在“三创建三促进”学习实践活动中,省建设厅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改革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在“三型”机关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一、成立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省建设厅于2005年7月就设立了对外办公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在网上还开通了广东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办事一站式服务系统。通过2年多的运作,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进出,大大方便了申请人。但是,由于审批环节没有减少,在缩短审批时间、精简人员方面成效不明显,甚至出现被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亮红灯的现象。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加强行业管理,省建设厅在不改变厅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从相关业务处室抽调5人负责行政许可工作,将20项行政许可项目从6个业务处划出,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明确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处的职责,行政服务中心职责为:负责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转办、协调、督办、公示和送达;负责由厅机关直接实施的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质类行政许可的核准、备案和变更;负责由厅机关初审的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行政许可的审查和上报工作。业务处的职责为:负责制定行业方针政策,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实现了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有效减少了审批环节。全面实行“一站式”审批,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快捷的服务。自从行政服务中心开始运作以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再也没有被亮过红灯。

  二、简政放权,建立分级审批制度

  为改变企业资质类行政许可过度集中,审批量过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薄弱的现状,省建设厅按照“减量、提速、增效”的原则,实施简政放权,建立分级审批机制,提请省政府将厅机关实施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给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一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等6项企业资质类行政许可委托给地级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委托机关)实施;二是将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及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2项项目审批类行政许可委托给工程项目所在地受委托机关审批。目前,省政府已经批准了省建设厅建立分级审批机制的方案,待发文实施。

  三、加强监督,推进阳光作业

  一是加强对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由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跟踪、适时检查和评估。二是加强行政监察。由省监察厅派驻建设厅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建设厅行政审批实施全面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派发意见反馈表,受理行政申请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核查。三是加强网上监督。认真配合省监察厅做好厅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察工作,增加纳入项目,完善网上监察系统。做好政务中心与厅领导、法规处、监察室和相关业务处的联网工作,保证厅领导和有关处室随时通过局域网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查看和监督。

  通过采取上述改革措施,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和行政监察力度不断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政风行风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三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