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期]省法制办破除“五个障碍” 发挥“五个作用” 深化创建工作 推进政府法制建设
2008-06-18 16:16:44 南方网

第57期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  2008年6月2日

省法制办破除“五个障碍” 发挥“五个作用”

深化创建工作 推进政府法制建设

  省法制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从抓学习入手,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破除“五个障碍”,发挥“五个作用”,为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制服务。

  一是破除认识障碍,发挥推进依法行政的主力军作用。针对一些基层行政领导对政府法制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和个别乡镇领导存在“你要讲法我就没有办法,你不讲法我什么办法都有”等倾向性问题,省法制办加大了法制业务培训力度。办党组书记、主任李炳余同志多次利用出差调研机会为市、县政府机关干部讲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的法律知识。法制办还为省直和市、县政府有关部门举办了三期《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请国务院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专家讲课。

  二是破除定位障碍,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针对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视法制工作,没有把法制部门摆到推进依法行政的“推手”、“主力军”的位置,省法制办加强了与有关市县政府领导的沟通联系,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注意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对各级政府行政决策的法律顾问作用,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发布制度;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做好行政执法职权界定和公告工作;四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当好政府领导在法律事务方面的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三是破除职能障碍,发挥政府层级监督作用。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法制工作仅限于日常的具体工作,没有渗透到政府工作的全局和全过程,省法制办加强了对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的指导、督查,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发挥好层级监督作用,具体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制度优势;建立健全评查考核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行政府法制部门与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联动监督和上下级政府法制部门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四是破除资源障碍,发挥体制创新推动者作用。针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在人、财、物等资源的配备上普遍匮乏,法制办一方面多渠道加大对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的扶持力度,为基层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提出要以创新体制,提高效能来克服资源障碍,具体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探索推行相对集中立法权制度;二是探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制度;三是探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四是加强人才交流。

  五、破除平庸障碍,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针对部分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进取意识不强、创业精神不足,部分同志还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维、缺乏艰苦创业的意识情况,法制办以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求发展,谋突破”专题调研活动,分析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按照汪洋书记提出的“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要求,进行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的事业心教育,要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进取型、实干型、开拓型、创新型机关,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业意识和“有为才有位”的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工作全局,为我省早日建成法治政府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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