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宏国,男,1969年12月出生,阳江市自来水公司职工,中共党员。2006年5月16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广东省阳江市城区桔子西路榕园小区盗窃摩托车,在事发地点附近的冯宏国听到呼声后,立即奔向事发地点,奋不顾身地拦住歹徒去路,并与之进行搏斗,歹徒将冯宏国连车带人拖出了二、三十米,歹徒见逃脱不了,慌忙拔出手枪击中了冯宏国的左胸,冯宏国忍着剧痛,继续与歹徒搏斗,与群众和民警一起将歹徒制服。因伤势过重,晕倒在地,后经过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冯宏国同志见义勇为事迹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曾获主要奖励:2006年12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他“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2006年8月,阳江市团委授予“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2007年1月,阳江市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办公室授予“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编辑:吴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