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门诊终于可以报销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昨日(6月22日)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糖尿病、高血压病、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等7种慢性病的门诊专科医疗费用将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受惠人群预计将达到近30万,医保统筹基金将增加年支出约4亿元。
慢性病患者负担将减轻
今年70岁的朱婆婆患有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隔三差五就要到医院开药服用,每月平均需要花费210元的医药费,而按照目前的规定,普通门诊和急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是由参保人从医保的个人账户中支付的,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用现金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是不付一分钱的。而朱婆婆每月的医保金只有143元多,即使加上一年100元的基础金,也不足以支付。对于那些患了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来说,如果能从统筹基金中得到慢性病门诊费用资助,这将大大减轻他们的负担。
患者每月最多可报200元
按照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出台的最新政策,患有上述7种慢性病的患者,经过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就可享受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按规定异地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80%、其它医疗机构60%的标准支付。对参保人患每一种指定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元;患有多种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每月最多可以报销200元。参保人患病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
还将分批增加指定慢性病
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最新出台的《关于将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减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对于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医疗费用较高、并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的慢性病,其门诊专科药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首批被确认的指定慢性病为上述7种,今后还将据医疗保险基金节余情况,分期分批增加指定慢性病,并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及门诊专科药品目录。(编辑:吴洁芬)